11、中国公民李某2012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3月份出版一本书,取得稿酬5000元。该书6月至8月被某晚报连载,6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7月份取得稿费1000元,8月份取得稿费1500元。因该书畅销,9月份出版社增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3000元。
(2)6月份,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中奖20万元,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干旱地区捐赠8万元。
(3)8月份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李某在原单位工作年限为9年,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87500元,1-8月工资4500元/月,假定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9月另谋一职,月工资15000元。
(4)11月份,在A国取得税前翻译收入3万元,在A国已经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元。
(5)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1万元。
假定李某当年的工资保持稳定,请按项目计算李某2012年应纳或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000)×(1-20%)×20%×(1-30%)+(1000+1000+1500-800)×20%×(1-30%)=1274(元)
(2)捐赠限额=200000×30%=60000(元)
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以捐赠限额为限计算个人所得税。
彩票中奖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60000)×20%=28000(元)
(3)一次性补偿金超过上年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9=6388.89(元)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388.89-3500)×10%-105]×9=1655(元)
1-8月从原单位领取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8=240(元)
9月及以后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3500)×25%-1005]×4=7480(元)
(4)翻译收入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境外缴纳5000元,低于5200元,其差额200元应当在我国补缴。
(5)讲课费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12、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发生下列费用:
(1)企业部门经理、销售人员的工资;
(2)投资人居住房与办公房共用的电费、通讯费等难以划分的支出;
(3)投资人购买的汽车,既用于公司业务又供全家人使用;
(4)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
(5)投资者的个人工资。
要求:判断上述费用是否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若能扣除,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1)个人独资企业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2)生产费用与生活费用混在一起难以划分的,不允许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与企业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据实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投资者的个人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投资者的生计费用按每月3500元扣除。
【答案解析】
【该题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个税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