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导入案例]某物资系统金属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将自产的螺纹钢2吨,转为本单位基本建设使用,成本8600元。
2.将外购的螺纹钢2吨,转为本单位基本建设使用,成本8600元。
3.将自产的螺纹钢2吨,采用分批收款方式批发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总金额为1万元,本月收回60%货款,其余货款于2月10前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回不含税销售额0.4万元。
题号 | 是否需要确认销售税 | 确认时间 | 计算 |
1 | 自产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 | 视同销售的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有同类按同类,无同类按组成计税价格 |
2 | 外购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视同销售,不确认销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 ------- | -------- |
3 | 分期付款销售,属于销售,需要确认销项税额 |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 本月确认:1×60%×17%; 下月确认:1×40%×17% |
(一)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包装物租金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a.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⑤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注意:1.价外费用和应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的包装物押金视同价税合计,需要换算。换算的税率为货物税率。
2.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时不涉及换算的问题。
[例题·单选题]2011年3月,某酒厂销售粮食白酒和啤酒给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不含税价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啤酒开具普通发票,收取的价税合计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11年12月将白酒、啤酒包装物全部退还给酒厂,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项业务,该酒厂2011年3月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为( )元。
A.11900 B.12117.95 C.12335.90 D.12553.8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增值税销项税=(50000+3000÷1.17+23400÷1.17)×17%=12335.90(元)
[例题·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11年7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679.11 B.691 C.692.11 D.794.5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时并入销售额征税。计税销售额=(793.26+1.3)/(1+17%)=679.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