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和适用范围:免并退、只免不退、不免不退。详见教材
【例题·单选题】下列出口货物,符合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
A.加工企业对来料加工后又复出口的货物
B.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D.外资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普通发票的出口货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都是只免不退。
二、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了解):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5%、14%、13%、11%、9%、8%、6%、5%等
三、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
“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当期无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小于0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减第四步=免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