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份
1.出入境检验检疫产生于19世纪后期,迄今已有100多年历史
2.我国最早的动植物检疫是1903年在中东铁路局建立的铁路兽医检疫处。
3.我国第一家由国家设立是商品检验局是:1929年成立的工商部上海检验局
4.1932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的《商品检验法》是中国商品检验最早的法律。
5.1949年成立由中央贸易部领导的商品检验机构,1952年由外贸部商检总局负责对外动植物检疫工作。
6.“三检合一”,1998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于1998年4月成立。
7.H.S编码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于199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8.1989年2月21日七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9.1990年起我国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法定检验
10.1991年10月30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11.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商检局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12.我国海关于1992年1月1日开始以H.S编码为基础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13.美国、加拿大从1998年12月17日起先后对中国输往美国的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规定,要求对所有木质包装进行热处理、熏蒸或防腐处理,并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熏蒸/消毒证书》,无木质包装的货物由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声明。
14.自2000年1月1日起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对木质包装也应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
15.原中国轻工总会等9个国务院原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发布‘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强制检验
16.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4月10日正式成立,为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
17.我国自2001年6月1日起,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实施法定检验
18.欧盟2001年10月起对来自中国等多个国家的的针叶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以防止松材线虫传入欧盟。
19.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审批均由国家质检总局办理
20.自2002年5月1日起,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经过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口
21.《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是由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00年1月11日发布的
22.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发布《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共有19类132种产品,自2003年5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
23.2003年8月1日起,统一使用“CCC”认证标志
24.新的检验检疫计收费文件规定:新收费标准从2004年4月1日起执行
(二)有效期
1.一般货物的出运期限为60天;植物和植物产品为21天,北方冬季可适当延长至35天;鲜活类货物为14天
2.《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限,一般商品为60天;植物或植物产品为21天,北方冬季可适当延长至35天;鲜活类产品为14天
3.一般货物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证单的有效期限为2个月
4.动物产品检验审批的有效期为3个月
5.进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有效期为3个月
6.《进出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4个月内有效,每次批准的临时隔离场只允许一批动物的隔离使用
7.《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用于飞机、汽车的有效期为6个月
8.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9.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证书的有效期是12个月
10.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有效期为12个月,预防接种证书的有效期限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11.《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用于船舶的有效期为12个月,用于飞机、汽车的有效期为6个月
12.申请电讯检疫的船舶,应先向卫生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检查,合格者发给检疫证书。该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电讯检疫"
13.《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的有效期是1年
14.《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有效期为1年
15.《进口涂料备案书》有效期为2年
1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书和卫生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17.根据收货人、发货人货生产企业的申请,凡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可以免检的货物,发给免检证书,免检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延申请
18.卫生注册证书和卫生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19.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20.《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注册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注册育肥场、中转仓持续2年未供应供港澳活牛的,检验检疫机构应注销其注册资格,吊销其注册证
21.《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注册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中转仓持续2年未供应供港澳活牛的,检验检疫机构应注销其注册资格,吊销其注册证
22.供港澳活猪饲养场注册证,《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23.供港澳活禽饲养场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24.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登记备案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提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25.《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6.《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的有效期为凭单上标明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