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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1)

2012-04-06 
以“心系教育、不忘本色、开拓进取、再攀高峰”的精神风貌,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走进汉寿,一种“教育强县,普惠人民”的教育春风扑面而来。汉寿县连续4次被评为湖南省高考组考工作无差错县和招飞工作先进单位,县教育局连续2年囊括常德市局全部单项工作奖励,连续4年被评为全县目标管理先进或红旗单位……

  面对佳绩,县教育局局长熊跃政如是说:“汉寿教育的快速发展,得益于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厚爱;得益于全县人民的倾情关注与百般呵护;得益于全县广大教职员工的执著奋斗与无私奉献。是他们为汉寿教育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贡献。”

  ——“相对行动而言,思想是车头;相对学校而言,教育局是车头;相对教育而言,县委、县政府是车头。”

  2007年底,教育局新一届党委上任,适逢全县“教育强县”动员大会召开,“建设教育强县,办人民满意教育”成为他们的任期目标。新一届党委班子充分认识到:在“教育强县”的新形势下,过去“追求数量、缺少特色”的办学模式,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力促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才能使全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就要走“整体抓规范、重点创示范”的创新发展之路。

  首先,该局明确了“领导就是服务”的工作方针,重心下沉到基层学校,着力完善“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联点,考评责任连带”的工作机制,局机关干部每月下到点校不少于2次,每学期到点校听课不少于15节,每年到点校重点解决1-2个难题。

  其次,规范行为,践行服务。每月一次的局长办公会重点研究教育教学;每月一次的股室考评工作都要如期进行;遇到教育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党委班子民主决策,确保全县教育健康、稳步、协调发展。

  再其次,凝心聚力,开拓创新。面对民办和职业教育,局党委认为,在“经济弱县、教育大县”的现状下,只要是按照国家教育法规办学、扩大全县优质教育资源,不管它是公、是私、姓职、还是姓普,都要不遗余力地支持。这样才能使全县教育得到均衡发展。

  对这一思路,汉寿县委、县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汉寿县建设教育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县委书记谭本仲明确“建成教育强县”是县委10大实事之一,5-10年内实现12年义务教育;县长宋云文提出“提升教育形象,创办满意教育”的方针,每年专题议教,破解发展难题;县委副书记张克武、副县长马志列等领导经常下到学校,走近师生;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深入基层各校调研情况;县局级职能部门对全县教育的大发展也给予支持,一批民办、职业学校应运而生。“公民互惠、公平竞争、良性循环”的教育发展新格局由此形成。

  ——“学校如同企业一样,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生长点,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

  笔者在走访中有这样一种感受,那就是县教育局从局级领导到一般干部,都有一种凡事必“落脚”的意识,他们认为,凡事抓“落脚”,既是一份责任,也是一种能力。为强化学校的执行力,他们不断建立完善覆盖周全、层次分明的队伍考核和管理机制:

  在学校层面,该局完善了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和民办学校目标管理制度,对全县学校进行分线督导、考核评级、兑现奖惩;

  在校长层面,制订《汉寿县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办法,实施乡镇中心学校骨干“三年一聘”和“分线考核”机制,实行“一期一考核、一年一结账,三年一兑现”的运行机制;

  在教师层面,该局全面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制订《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奖励办法》,加大教学能力在教师待遇发放、晋职评先时的考核比重,确立“以工作论奖惩、按实绩分优劣”的评价标准,保证了全县教学工作的高速运转。

  管理上去了,队伍才有活力,形象才能得以树立。有人曾这样说:“过去,工作甩手干;现在,工作跑着干;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县教育局的带领,汉寿的教育必将迎来春色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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