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后门
堵学校私下搞小金库渠道门路
“在政府的财政保障下,虽然各个学校的硬件条件都差不多,但一些学校的老师还是不愿意流动到其他学校去,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一些学校本身有各种搞钱的渠道。”周见阳告诉记者,此前一些学校通过出租门面、主办辅导班等各种方式,为学校积攒了不少钱。这些钱回头又以过节费、年终奖等各种方式返给了教职员工,从而使得各个学校的实际待遇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对此,芙蓉区教育局出台规定,不仅明确禁止各个学校收取择校费,而且规定,学校出租、经营店面的费用,全部上缴交付区财政,不允许学校私自入账,更不允许私自处理。如此一来,各个学校之间的待遇差距逐渐拉小,教师们在各个学校流动的阻力和顾虑也就大大减少了。
“这些年来,芙蓉区始终坚持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当作优化教育部门行风的大事、要事来抓。”江凌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芙蓉区就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收费行为的文件要求,提出了“宁可少收一千万,绝不乱收一分钱”的要求,之后又作出“原则不收择校生,坚决不收择校费”的决定,展现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态度。
2005年起,芙蓉区开始全面清理民办学校租用公办学校办学场地,并全面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违规合作办学的一切行为;2006年起开始全面禁止区属学校向学生收取特色项目培训费用,由政府全额拨付培训费并逐年提高。2007年起,全面禁收中小学择校费。2011年,再次全面清理校园内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并张榜公示。
“凡是老百姓不喜欢的教育行为,我们就都反对、禁止。”据芙蓉区区长李蔚介绍,为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芙蓉区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成立了以教育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规范教育收费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了《规范收费工作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到位。同时,每学期定期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有计划地研究部署规范收费工作,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保证了规范收费工作的有序运行。此外,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出现违规收费的,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已经调离但必须承担责任的领导还要实施责任追溯制,确保惩戒到位,增强了规范收费行为的自觉性。
记者了解到,芙蓉区均衡推进教育发展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早在2008年,湖南省人大有关部门就对芙蓉教育专门进行了调研,调研报告得到湖南省领导的重要批示。当时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强调指出,要推广芙蓉区的经验,要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建设教育强省、强市、强区、强县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