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监督程序
1. 监督前准备。
(1)掌握列车车次、国籍、出入境到站时间、停车时间、列车编组情况、旅客人数或载货种类数量。
(2)查阅列车卫生监督档案,了解列车实施卫生监督以前的卫生状况。
(3)准备卫生监督用具,包括出入境客运列车卫生监督评分表、列车卫生检疫证、卫生检查用品包、采样检验备品包、照相机等。
2. 监督时间。
(1)对客运列车的卫生监督可在列车到达国境停车站停车时间内进行。
(2)对货运列车的卫生监督则随同对出入境货车的检疫查验一同进行。
3. 监督方法。
(1)列车到达国境站时,卫生监督人员应登车听取列车长的口头汇报,了解车上旅客及员工健康状况,询问车上的卫生状况,如媒介生物侵害情况、沿途站供水和食品情况等。
(2)检查证件:
①查阅列车上饮食服务人员及乘务人员的健康证明书和必要的预防接种证书。
②查阅列车出入境卫生检疫证书,注意其有效期及备注情况。
③查阅列车沿途上水(饮用水)及食品记录。
(3)现场检查:
①检查列车的环境卫生,包括车体卫生、卧具卫生、餐车卫生、盥洗室、厕所卫生及垃圾、污水、污物的处理情况。
②检查列车的食品卫生,包括餐车制作食品的原料采购卫生验收单,对原料进行感官检查;检查车上出售食品、饮料的卫生状况,包括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列车上的饮用水进行感官检查;对餐具、茶具、酒具消毒情况进行检查。
③检查列车上媒介生物控制情况,包括媒介生物防除药品、器械的配备;鼠患情况和病媒昆虫侵害情况。
④检查列车传染病管理情况,包括饮食从业人员和乘务人员基本卫生知识的培训,健康情况;列车上急救药品、设备、预防药品及消毒药品的配备情况。
⑤检查货运列车是否携带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空车和敞车是否载有污物、垃圾、粪便或死动物;装载食品的车辆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装载毒害物品的列车是否专线停放,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
(4)抽样检验:
①对列车上的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定期进行采样检验。
②对列车上的食品和饮用水定期采样进行实验室检验。
③对列车上的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进行监测、鉴定。
(5)卫生评价及结果处理:
①依据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对列车的卫生状况作出综合评价、评分。
②对符合《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评分在80分以上的列车发给列车卫生证书。
③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列车向列车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