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考试 > 注会考试 > 税法辅导 >

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重点讲义及例题解析第十三章(7)

2013-05-07 
读书人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重点讲义及例题解析,希望大家在2013年的考试中都能取得一个理想的成绩!


  (十一)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可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

  【典型例题8】某学校四位老师共写一本书,共得稿费35000元,其中1人得主编费5000元,其余稿费四人平分,其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为:

  『正确答案』(1)四人应各自扣除费用

  (2)主编应纳税=(5000+30000÷4)×(1-20%)×20%×(1-30%)=1400(元)

  (3)其余三人各自纳税=(30000÷4)×(1-20%)×20%(1-30%)=840(元)

  (十二)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

  1.符合规定的退职费免征;

  2.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退职条件和退职费标准所取得的退职费收入,应在取得的当月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退职人员一次取得较高退职费收入的,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收入,以原工资为标准划分若干月份,划分后如果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典型例题9】杨某2010年12月31日取得不符合标准的退职费20000元,其月工资为2500元,杨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划分月份:80000/2500=8大于6,按6个月计算。折月工资=20000/6=3333.33

  应纳个人所得税=[(3333.33-2000)×10%-25]×6=650(元)

  (十三)关于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税问题。

  1.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收入,以超过部分除以个人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以商数作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3.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典型例题10】杨某2010年12月31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其在企业工作年限为10年,领取经济补偿金80000元,其所在地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2000元,杨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缴税的部分=80000-3×12000=44000,折月工资=44000/10=4400

  应纳个人所得税=[(4400-2000)×15%-125]×10=2350(元)

  (十四)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1)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2)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3)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次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4)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十五)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1.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2.个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十六)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七)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1.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2.上述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

  (十八)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见下表)

  1.股票期权所得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股票期权是否可公开交易不公开交易授权一般不征税
行权前转让工资薪金所得
行权工资薪金所得(公式见例题)
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财产转让所得(境内上市股免,境外股交)
行权后不转让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公开交易授权按授权日股票期权市价,按工资薪金征税
行权前转让财产转让所得
行权不计算征税
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财产转让所得(境内上市股免,境外股交)
行权后不转让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注意:该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能按照上述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该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可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

  除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或存在与该非上市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情形外,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

  【典型例题11】王先生为某上市公司的员工,公司2010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0年3月1日,该公司授予王先生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3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1年6月1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1年6月1日王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1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8元/股。计算王先生6月影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8-3)÷12×15%-125]×12=6000(元)。

  附:员工行权日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价-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规定月份:取得期权的境内工作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