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业用地以及需要减免地价的机关、部队用地和需要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产业用地。
(2)招标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一般工程建设用地。
(3)公开拍卖
该方式使用于盈利高的行业用地。
3.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但应坚持以下原则:
(1)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2)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3)地价要考虑已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
4.关于政府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以50年为宜。
编辑推荐
欢迎光临该注册造价工程师频道:http://www.reader8.com/exam/zaojia/
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读书人网:http://www.reader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