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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检员辅导——进出口食品标签的申请(1)

2012-11-11 

  进出口食品标签的申请

  一、适用范围

  1、食品标签的概念:

  进出口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二、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工作,并负责食品标签的审核、批准、发证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的受理工作。

  判断: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审核审核、批准、发证工作。

  答案:错误。应该是国家质检总局,而不是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审核审核、批准、发证工作。

  三、许可条件:

  (一) 食品标签标注内容符合销售国的强制性要求;

  (二) 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与食品相符;

  (三)申请人可以是进出口食品的经营者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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