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验检疫证单是履行交接、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证件
1、检验检疫机构所签发的各种检验检疫证书是作为交接的凭证。
2、检验检疫证书是双方结算货款的凭证。
3、有的国家法令或政府规定要求,某些入境货物需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方可进境。
四、检验检疫证单是议付货款的有效证件
在国际贸易中,签约中的买方往往在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以检验检疫证书作为交货付款的依据之一。
五、检验检疫证单是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
在发生商务纠纷或争议时,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是证明事实状态,明确责任归属的重要凭证。
六、检验检疫证单是办理索赔、仲裁及诉讼的有效证件
对入境货物,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发现残损、短少或与合同、标准不符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证书。
买方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限内,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或换货、退货。
属保险人、承运人责任的,也可以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有关方面也可以依据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仲裁。检验检疫证书在诉讼时是举证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检验检疫证单是办理验资的有效证明文件
价值鉴定证书是证明投资各方投入财产价值量的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