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母亲给3岁女儿买回了生日蛋糕,当妈妈取下蛋糕上的樱桃时,女儿指着原来镶嵌樱桃的凹处不断喊叫英文字母“O”。
事后,这位母亲把女儿的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孩子的想象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类似的“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鸟蛋……从幼儿园教她识读了26个字母后,孩子便失去了这种能力。这位母亲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赔偿孩子精神伤残费。
3个月后,此案在内华达州立法院开庭,幼儿园败诉,因为陪审团被这位母亲在辩护时所讲的一个故事感动了。她说,她曾到东方某个国家旅行,在一家公园里见到两只天鹅,一只被剪去了左边的翅羽,放在较大的一片水塘里;另一只完好无损,被放在一片较小的水塘里。管理员告诉她,这样能防止它们逃跑,剪去一边翅羽的无法保持身体的平衡,飞起后就会掉下来;在小水塘里的,虽然没有被剪去翅羽,但起飞时因没有必要的滑翔路程,只能老实呆在水里。她当时非常震惊和悲哀。今天,她觉得她的女儿就变成了幼儿园的一只天鹅,被剪掉了一只翅膀,一只幻想的翅膀,并早早地把她投进了那片小水塘,那片只存在“ABC”的小水塘。
这段辩护词后来成了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并由此制订了美国最初的儿童保护法。现在美国的《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两项权利:玩的权利、问为什么的权利。有人称,美国之所以能获得最多的诺贝尔奖项,科技创新始终走在世界前列,与这个规定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