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
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分为以下几类:
①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②终止、解散。
③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
④合并分立。
其特别决议应该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
根据规定,合作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分为以下几类:
①修改合作企业章程。
②注册资本的增减。
③资产抵押事项。
④合并分立和解散。
其特别决议事项应该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注意】合作企业特殊事项中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即资产抵押事项。另外,其特别决议事项的通过方式与合营企业相同。
5.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中仅有一项特别决议事项,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根据规定,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