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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重点知识点精讲(7)

2010-12-14 
读书人导读: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其召开的条件中一般都包括一定比例人数提议、公司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等情形。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

  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分为以下几类:

  ①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②终止、解散。

  ③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

  ④合并分立。

  其特别决议应该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

  根据规定,合作企业的特别决议事项分为以下几类:

  ①修改合作企业章程。

  ②注册资本的增减。

  ③资产抵押事项。

  ④合并分立和解散。

  其特别决议事项应该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注意】合作企业特殊事项中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即资产抵押事项。另外,其特别决议事项的通过方式与合营企业相同。

  5.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中仅有一项特别决议事项,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根据规定,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需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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