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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共行政学的产生背景与基本含义
1、产生背景
新公共行政学的产生是对社会环境变化的一种必然回应:要求回归传统价值,重建规范。
2、1968年密诺布鲁克会议与新公共行政学:
①公共行政学如何将道德价值观念注入行政过程;
②如何能有效地执行政策;
③政府组织机构与其服务对象的恰当关系是什么;
3、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含义
(1)传统公共行政学:
①指1968年密诺布鲁克会议之前的正统时期的公共行政理论和二战后重新建立的公共行政理论;
②追求建立一个有效的、经济的、协调的行政管理系统;
③寻求:怎样才能利用可用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效率);以及怎样才能花费更少的资金来保持我们的服务水平
(2)新公共行政学:
指20世纪6、70年代产生的运用现象学方法,本土方法论、符号互动论以及解释学和批判理论等新的研究方法并且强调以公共行政“公共”部分为研究重心的公共行政理论。
特征:非价值中立,致力于社会公平目标,强调公共的使命;
代表人物:弗雷德里克森,德怀特·沃尔多
二、新公共行政学的主要内容或观点
1、对传统公共行政学“效率至上”观的反思与批判;
(1)两种效率观:
①机械性效率:指可以用具体数字来表示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强调以最少投入获得最大产出;(技术效率、生产效率)经济指标
②社会效率:指以社会价值观念为目标,规范地予以衡量的效率,即机械效率必须与公共利益、个人价值、平等自由等价值目标结合起来才有意义。社会指标
(2)传统行政学所持的是一种机械性效率观,这种效率观是无意义无价值的:
①传统公共行政学将效率作为基本价值的效率至上观造成了组织成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疏远与隔离,使组织失去了应该表现出的社会价值与责任;
②传统行政学所强调的旨在促进机械效率的某些行政原则(层级制、指挥统一等),正面临着发展的困境,缺乏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
③传统行政学的效率至上观促使以机械性效率为标准来评估公共行政服务的绩效(专注于成本利益分析),导致了总体上的无效率;
④传统公共行政学过于迷信效率,造成了长远性的效率缺乏,在公共问题的解决上无能为力并且造成了更多问题(如社会差距加大,进一步的不公平不平等);
结论:传统行政学所强调的经济与效率目标,决不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更不是惟一的价值准则和终极目标;
2、新公共行政学对社会公平价值观的提倡
(1)新公共行政学的社会公平观: 倡导的文化价值取向利益对立意识对立 话语对立
以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观作为理论依据;公平的自由、公平的参与原则;
公平的自由高于一切:言论、机会、结社等自由;
当公平的自由在原则在由宪法规定的政治程序中得到运用时,就成为公平的参与原则:所有公民都拥有公平权利参与立宪过程,决定立宪结果,参与政治事务;
社会公平:
①意味着对包括组织设计和管理形态在内的一系列价值取向的选择;
②强调政府提供服务的平等性;
③强调公共管理者在决策和组织推行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 ;
④强调公共管理的变革;
⑤强调对公众要求做出积极回应而不是以追求行政组织自身需要满足为目的;
(2)新公共行政学期待将“社会公平”价值全面运用于现代公共行政实践,赋予公共行政以伦理内容,以其指导行政官员的行为:
行政官员及其组织行为应保障公民基本平等自由权的实现;
有责任和义务为最少受惠者平等获得公共服务作出各种努力;
(3)期待建立一种新型的“民主行政”
政治的民主必须实实在在的体现在民主的行政过程中;
公众需要是行政体系运转的轴心,公众的权利和利益应高于政府自身的利益扩张和满足;
致力推动行政改革的民主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