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是人身体上活动幅度最大、运用操作最自如的部分。因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忘不了它。事事处处离不开它。即使在社交场合也要尽情发挥它的功能。于是五彩缤纷的手势语也就应运而生。手势语是人体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最重要的无声语言。它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人们交往中不可或缺的尊工具。世界不同的国别或相异的民族,同一种手势语表达的意思可能大体相同或相近,也可能截然相反。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手势语:
向上伸大拇指:这是中国人最常用的手势,表示夸奖和赞许,意味着“好”、“妙”、“了不起”、“高明”、“绝了”、“最佳”、“顶呱呱”、“盖了帽了”、“登峰造极”。在尼日利亚,宾客来临,要伸出大拇指,表示对来自远方的友人的问候。在日本,这一手势表示“男人”、“您的父亲”。在南朝鲜,表示“首级”、“父亲”、“部长”和“队长”。在美国、墨西哥、荷兰、斯里兰卡等国家,这一手势表示祈祷幸运;在美国、印度;法国,则是在拦路搭车时横向伸出大拇指表示要搭车。在印度尼西亚,伸出大拇指指东西。但在澳大利亚,竖大拇指则是一个粗野的动作。
向下伸大拇指:世界有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都使用这一手势,但含义不尽相同。在中国,把大拇指向下,意味着“向下”、“下面”。在英国、美国、菲律宾,大拇指朝下含有“不能接受”。“不同意”、“结束”之义,或表示“对方输了”。墨西哥人、法国人则用这一手势来表示“没用”、“死了”或“运气差”。在泰国、缅甸、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拇指向下表示“失败”。在澳大利亚,使用这一手势表示讥笑和嘲讽。在突尼斯,向下伸出大拇指,表示“倒水”和“停止”。
向上伸食指:世界上使用这一手势的民族也很多,但表示的意思不一样。中国人向上伸食指,表示数目,可以指“一”,也可指“一十”、“一百”、“一千”……等这样的整数。在日本、南朝鲜、菲律宾、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墨西哥等国,食指向上表示只有一个(次)的意思。在美国,让对方稍等时,要使用这个手势。在法国,学生在课堂上向上伸出食指,老师才会让他回答问题。在新加坡,谈话时伸出食指,表示所谈的事最重要。在缅甸,请求别人帮忙或拜托某人某事时,都要使用这一手势。在澳大利亚,在酒吧、饭店向上伸出食指,表示“请来一杯啤酒”。在墨西哥、缅甸、日本、马来西亚,这一手势表示顺序上的第一。在中东,用食指指东西是不礼貌的。
向上伸中指:两千多年来罗马人一直称中指为“轻浮的手指”。事实上,单独伸出中指的手势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意味着好事情,普遍用来表示“不赞同”、“不满”或“诅咒”之意。在美国、澳大利亚、突尼斯,这种手势意味着:搞那种关系”,表示侮辱。在法国,表示行为下流龌龊。在沙特阿拉伯,表示恶劣行为。在新加坡,表示侮辱性行为。在菲律宾,表示诅咒、愤怒、憎恨和轻蔑。在中国,表示对方“胡扯”或对对方的侮辱。不过,在缅甸和尼日利亚,向上伸出中指表示“一”,在突尼斯表示“中间”之意。
向上伸小指:在中国,这一手势表示“小”、“微不足道”、“最差”、“最末名”、“倒数第一”,并且引伸而来表示“轻蔑”;在日本,表示“女人”、 “女孩”、 “恋人”。在南朝鲜,表示“妻”、“妄”、“女朋友”。在菲律宾,表示“小个子”、“年少者”、“无足轻重之人”。在美国,表示“懦弱的男人”或“打赌”。尼日利亚人伸出小手指,含“打赌”之意。但在泰国和沙特阿拉伯,向对方伸出小手指,表示彼此是“朋友”,或者表示愿意“交朋友”,在缅甸和印度,这一手势表示“想去厕所。”
伸出弯曲的食指:这一手势是英美人惯常用的手势,表示招呼某人过来。这个手势在中国表示“9”;在缅甸表示“5”;在斯里兰卡表示“一半”;在墨西哥表示“钱”或“询问价格”;在日本,表示“小偷”或“偷窃行为;在南朝鲜表示“有错”、“度量小”;在印度尼西亚,表示“心肠坏”、“吝音”;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表示“死亡”。在新加坡,伸出弯曲的食指,还表示(拳击比赛的)“击倒”。
大拇指和食指搭成圆圈:将大拇指和食指搭成一个圆圈,再伸直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这一手势在美国和英国经常使用,相当于英语中的“ok”,一般用来征求对方意见或回答对方所征求的话,表示“同意”、“赞扬”、“允诺”、“顺利”和“了不起”。在中国,这个手势表示数目“o”或“3”。在法国,表示“零”和“一钱不值”。在泰国,表示“没有问题”。在印度,表示“对”、“正确”。在荷兰,表示“正在顺利进行”、“微妙”。在斯里兰卡,表言谈礼仪示“完整”、“圆满”和“别生气”。在日本、南朝鲜、缅甸,表示“金钱”。在菲律宾,表示“想得到钱”或“没有钱”。在印度尼西亚,表示“一无所有”、“一事无成”、“啥也干不了。”。在突尼斯,表示“无用”、“傻瓜”。在希腊、独联体,这个手势被认为是很不礼貌的举止。另外,有些国家用这一手势来表示“圆”、“洞”等。
伸出食指和中指:在欧洲绝大多数国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常常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比划作“v”形表示“胜利”,“v”是英语单词victory(胜利)的第一个字母。传说,“v”字形手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一位名叫维克多·德拉维利的比利时人发明的。他在1940年底的一次广播讲话中,号召同胞们奋起抵抗德国侵略军,并动员人们到处写“v”字,以表示胜利的信心。从此“v”字手势不胫而走。尤其要当时英国首相丘吉尔在一次游行检阅中使用了这一“v”形手势,使这个手势迅速地广泛地流传开来。不过,做这一手势时务必记住把手心朝外、手指朝内,在英国尤其要注意这点,因为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做手背朝外、手心朝内的“v”形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