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刚才大会开幕式上,**主席代表民革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要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谨代表民革中央调研部,就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基本构想、主要措施三方面,提出我们的一些想法和意见。这些意见大部分来自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也包含了我们对中共中央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的学习和思考。这些想法和意见难免有不周全、不成熟之处,提出来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以求进一步完善。
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一、搞好参政议政的重要性
民革是参政党,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基本政治职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合作共事、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搞好参政议政,是坚持和完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客观需要,是参政党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主要形式,也是参政党体现自身存在价值的主要形式。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如何,直接反映出参政党的自身素质。
二、本次会议所讨论的“参政议政”的含义
关于“参政议政”,有多种理解。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全国政协1995年1月14日通过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第五条指出,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除第三、第四条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规定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也有的同志提出,民主党派活动的各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参政议政。
还有同志提出,民主党派的意志、行为、活动、成果等等都是参政议政。
对于不同的理解和提法,我们不去争论。随着参政议政工作的发展,大家会逐步进一步形成共识。
本次会议所讨论的“参政议政”是指:围绕中国共产党的重大决策和国家及地方的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集中党员群众的意见,选出课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分析,形成共识,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由于民主监督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其实质就是提意见、作批评,因此,参政议政本身就包含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参政议政也是一种经常性的民主监督。
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参政议政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而也要认真、及时地反映社情民意。李瑞环主席指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他强调,要使政协各项工作各种活动都含有反映社情民意的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专题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都是参政议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围绕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建言献策的过程中,始终要把了解各界群众的意见、要求摆在突出位置。
三、应当把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既然参政议政工作如此重要,要做好这项工作,提高质量和水平,就必须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以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
这也是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我国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需要我们民主党派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搞好参政议政工作。中共中央(89)14号文件发表10多年了,参政党在履行职能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到了总结、提高的时候了。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对多党合作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民主党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当有紧迫感和责任感,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四、参政议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坚决杜绝不利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言论。
(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着眼于反映和体现民革作为政协的一个界别的作用、作为统一战线成员的作用,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创造和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大局。要把我们的意志、智慧、力量凝聚到经济建设上来,找到合适的位置,体现自身的价值,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遵循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组织、有领导、有纪律地进行。
(五)正确反映和代表党员群众利益和要求,妥善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
建立健全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的基本构想
一、关于“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的含义
机制,原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
民革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应当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而具备的能够协调、稳定、高效、灵敏运转的内部功能和外部条件。
所谓协调,就是与中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兄弟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得到他们的指导、帮助和支持。
民革上下级组织之间、同级组织之间、组织与广大成员之间、机关各部门之间,都有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所谓稳定,就是要减少和消除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建立健全相对规范、完善的工作程序和规则。
所谓高效,主要是指,我们参政议政工作中形成的意见、批评、建议,应当是高质量、高水平的,提出之后应当有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
所谓灵敏,就是要对重大的社会政治各方面问题,能够及时、快捷地作出反应。
二、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民革中央领导的要求、全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多年的实践、本部门同志的体会和思考,我们认为,健全、完善的参政议政机制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
1、要有一个较高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组织能力,有较强的参政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领导班子,来主持、领导参政议政工作。
2、要有一个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指导、管理、服务参政议政工作的专门机构。
3、要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责任明确、容易操作、规范有序的参政议政工作规章制度。如参政议政若干问题的规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制度、提案征集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年度计划和检查督办制度等等。
4、要建立一整套既适应民革特点、又能够发挥民革整体优势的参政议政选题形成办法,侧重使选题具有政治性、宏观性、前瞻性、可行性、及时性的特点。
5、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深入细致、真实有效的调查研究工作,以获取去伪存真的第一手资料。
6、要坚持在进行充分论证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文字,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观点明确、可操作性强、文字言简意赅、用词准确得体的意见、建议,经过一定的审查、批准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7、要建立一个能够充分调动全党群体力量、整体优势的参政议政的课题和成果共享的体制。
8、建立机构完备、信息收集快、整理快、报送快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
(二)参政议政人才机制。
人才在参政议政工作中起关键性的作用。我们要做到:
1、民革全体党员都要树立参政党意识,按照党章的规定,关心党和政府的大事和中心工作,积极参与调查研究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