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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城区防汛抗洪预案(1)

2009-09-12 
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ⅰ级预警时,由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并统一指挥城区暴雨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安康城区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暴雨洪水等险情,保证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证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汉江城区段洪水、城区内涝的防御和处理。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1.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1.6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

  1.7

  根据省防汛指挥部规定,当预计汉江安康站流量在27000秒立方米以下时,由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各指挥分部组织实施;当预计汉江安康站流量在27000至29000秒立方米时,由安康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当预计汉江安康站流量在29000秒立方米以上时,由省防汛总指挥部指挥,安康市防汛指挥部和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

  1.8重点部位

  (一)新城办辖区内的白庙村、油房村、心石村、枣园村、高井村、西坝村、金川村、枣园社区、朝阳社区、静宁社区、双堤社区、教场社区所有单位、住户和木竹桥村、大树岭村低凹处的单位和住户。

  (二)老城办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住户。

  (三)江北办辖区内临江社区、张沟桥社区、沙石场社区、西站社区、寇家沟村、晏台村、中渡村低洼处的单位和住户。

  (四)张滩镇辖区内张滩村、后堰村、双井村、王湾村、奠安村、汪岭村低洼处的单位和住户。

  (五)关庙镇辖区内东站村、刘湾村、吴台村、柑树村、汪垭村、金星村、周台村、皂树村低洼处的单位和住户。

  (六)建民镇黄沟村、七里沟村、中心村、红莲村、忠诚村、陈家山村、冯家坝村、罗家湾村低洼处的单位和住户。

  (七)吉河镇街道以下的单位和住户。

  1.9内涝存在问题

  (一)城市排水系统标准低

  安康城区排涝设施仅有11公里雨污分流管网,82.3

  公里雨污混流管网,排涝能力差,难以满足要求,部分低洼路段容易形成积水。

  (二)市区南山滚坡水对城区内涝防御的影响大安康城区南山地势普遍较高,一旦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南山洪水就会沿路面大量涌入城区,南环中路、巴山中路、枣园路、大桥南路、兴安中路、育才东路、育才西路等道路容易形成严重积水,导致人行困难、交通中断。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安康城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由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指挥部由汉滨区区长任指挥,分管副区长任责任指挥。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城区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防治洪水和城区内涝,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撤离工作,指挥部下设市政、新城、老城、江北、张滩、关庙、建民、吉河八个指挥分部。指挥分部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各种命令。

  市政指挥分部职责是:

  1.负责城区内涝防御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城区排水、排涝工作,喇叭洞排涝泵站设备和排污闸门检修调试及启闭工作,在汛期组织城区防内涝安全检查;

  3.负责组织排涝抢险队伍,对城区排涝工程及易涝地段、险段实施抢险,消除险情;

  4.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上报城区内涝灾情、应急处置和救灾进展情况;

  5.组织开展内涝工程设施修复和清理工作。

  新城、老城、江北指挥分布职责是:

  搞好本辖区内涝防御工作,督促辖区内低洼易涝区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做好防御内涝的准备工作,做好各包干单位和接待安置单位的联系工作,以及本办事处承担的包干任务和灾后的生活安排、生产自救工作。

  张滩、关庙、建民、吉河指挥分部职责是:

  做好各包干单位和接待安置单位的联系工作,以及承担的包干任务和灾后的生活安排、生产自救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防汛办负责指挥部与上级防汛部门和各信息单位的协调工作。

  (二)安康水电厂负

  责沿江报警和安康水电站水情预报及报告工作。

  (三)市建设局负责市政指挥分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城区各条抢险撤退道路的清障维修工作、城堤和撤退道路照明设施的检修工作以及内涝防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四)区人武部负责抗洪抢险民兵队伍的组建、培训、调遣工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水西门护闸工作。

  (五)区水利局负责防汛工程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主要江河的清障工作,负责护闸队伍的培训工作,指挥各闸门启闭封堵工作。

  (六)市广电局负责城区防汛宣传报导、汛情信息播放、各种命令和通知的播音工作。

  (七)市人防办负责城区防汛预警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

  (八)市气象局负责向指挥部及时、准确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九)安康水文局负责安康水电站入库洪水预报工作,行洪期向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汉江安康站(龙头岩断面)和月河长枪铺水文站、县河水文站、恒河水文站的水位及流量工作。

  (十)安康电信公司负责市、区防汛部门、防汛信息部门和市、区各级党、政、军等重要部门通讯保障工作。

  (十一)区国土局负责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监测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十二)区政府办负责驻安中、省、市有关单位联络工作,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行洪期负责汉江沿线有关乡镇的防汛通讯联络,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期间的组织安排工作。
 
  (十三)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撤离过程中警戒、执勤和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十四)区计划局负责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重建项目计划安排与资金筹措。

  (十五)区财政局负责城区防汛抗洪抢险经费的筹措落实工作。

  (十六)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上报、灾民生活救助、调拨救灾物资、组织生产自救工作。

  (十七)区经贸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供应工作。

  (十八)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向学生做好防汛预案的宣传教育以及学校的抢险、撤离、安置、救灾工作。

  (十九)区粮食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在抢险救灾时提供必要的粮食供应,保证灾后灾民生活需要。

  (二十)区建设局负责城区各条撤退道路的保洁工作,积极协助市建设局做好撤退道路的清障保通工作。

  (二十一)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二十二)区卫生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各种命令发布后的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工作。

  (二十三)区交通局负责城区抗洪抢险救生车、船的组织落实和调遣工作。

  (二十四)区委宣传部负责城区防汛宣传报导工作。

  (二十五)区交警大队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撤离期间的交通管制工作。

  (二十六)区防汛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十七)汉滨供电分局负责城区防汛的电力保障工作。

  (二十八)新城办事处负责新城指挥分部、东坝指挥所、枣园指挥所的全面工作以及辖区内防汛、抢险、撤离、安置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二十九)老城办事处负责老城指挥分部、朝阳指挥所、金川指挥所的全面工作以及辖区内防汛、抢险、撤离、安置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三十)江北办事处负责江北指挥分部及辖区内防汛、抢险、撤离、安置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三十一)张滩镇负责张滩指挥分部的全面工作以及辖区内防汛、抢险、撤离、安置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三十二)关庙镇负责关庙指挥分部的全面工作以及辖区内防汛、抢险、撤离、安置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三十三)建民镇负责建民指挥分部的全面工作以及辖区内防汛、抢险、撤离、安置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三十四)吉河镇负责吉河指挥分部的全面工作以及辖区内防汛、抢险、撤离、安置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2.3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防汛安全检查、抽查,通报检查抽查结果。

  (二)编制防汛抗洪预案,协调、督促防汛抗洪预案的执行。

  (三)收集、处理防汛信息,为指挥部决策当好参谋。

  (四)指导防洪工程的规划、建设及水毁修复。

  (五)防汛通讯信息、预警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六)负责本级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登记、调配和管理。

  (七)开展防汛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

  (八)收集、汇总、上报洪涝灾情。

  (九)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驻城区所有单位,都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机构,由行政一把手或法人代表任负责人,全面完成《预案》所承担的任务,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抢险组织安排工作。

  2.5

  实行领导挂帅,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各包干单位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精干的干部力量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道,深入各居民(村民)小组,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和抗洪抢险的组织动员工作,保证包干区域群众安全撤离转移(见附件9.2)。

  2.6

  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负责维持抗洪抢险期间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执行警戒和执勤巡逻任务。市公安局负责金州路以西地区,汉滨公安分局负责金州路以东地区,武警部队和执勤民兵负责朝阳门、兴安门、东堤南头、静宁路南头、解放路南头、金州路南头、大桥路南头、西堤南头和金川门等九处要道口的警戒执勤和全城撤离后党政机关和金融等单位的保卫工作。汉江大桥北桥头的警戒任务由江北派出所负责。

  2.7

  城堤闸门的护闸,兴安门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朝阳门由安康市兴科房建集团公司负责;水西门由区人武部负责;大桥东门由安康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大桥西门由安康宏远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金川门由安康通用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上述各单位要组织精干的护闸队员10名,自备运输车辆,保证完成指挥部下达的护闸任务。具体联络工作由汉滨区河道堤防管理处负责。

  2.8

  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一、二号命令的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由区卫生局负责,在市委党校、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枣园小学、屈家河小学、新城初中、江南小学、市供电局、果园小学、泸康酒厂、市一小设立10个医疗工作站,每站三名医护人员,主要解决撤离安置群众的医疗问题,同时成立东坝、西坝两个医疗小分队进行巡回检查治疗。江北地区由安康市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承担,张滩、关庙、建民、吉河四镇的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工作由各镇卫生院承担。三号命令发布后,市卫生局负责水西门至市委以东地区的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工作。区卫生局负责水西门至市委以西地区的医疗抢救和消毒防疫工作,东片医疗抢救中心设在市中医院,西片医疗抢救中心设在区中医院(果园路)。

  2.9

  防汛宣传。要切实加强城区《预案》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城区广大市民防汛抗洪意识。安康日报社要开辟城区防汛专栏;市电视台要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区委宣传部要做好城区防汛宣传报导工作。行洪期间,市广播电视局、安康日报社负责抢险救生现场的录像、摄影、报导工作。

  新城、老城、江北三办和张滩、关庙、建民、吉河四镇要召开村(社区)干部和包干单位防汛会议,学习宣传城区防汛预案,制定防、抢、撤实施细则,建立从联络单位--包干单位--社区(村)--组户撤离安置一条龙制度,下发明白卡,确保防汛预案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负责落实枣园、东坝、西坝、丁字街、金州街和沿江低洼处各撤离户每户自备木筏一只,救生圈若干,确保每户都有一定的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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