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接待。一号命令撤离群众的安置由市委党校、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枣园小学、江南小学、屈家河小学负责接待。二号命令撤离群众的安置由新城初中(城关二中)、江南小学、泸康酒厂、安康市一小(附小)、市供电局、果园小学、屈家河小学、枣园小学负责接待。三号命令撤离群众的安置接待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区进校、安康学院、盲哑学校、汉滨初中、安康中学负责接待(见附件9.2)。各接待单位要热情接待,搞好服务,保证撤离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避雨处、有地方睡。
撤离群众的接待安置工作由各办事处负责与接待安置单位联系落实。
张滩、关庙、建民、吉河四镇的接待安置工作由各镇负责落实。
3防汛准备
3.1
与城区防汛抗洪工作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性、程序性、时效性、超前性和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主动权,并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3.2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防汛预案,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3.3
区经贸局负责储备防汛抢险水泥200吨、钢材30吨、编织袋5万条、彩条布10万平方米,并将储备情况报指挥部备案。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落实抢险车30辆,救生船30只(艘、条),其中快艇10艘、机动小铁舶10只、木船10条(任务划分见附件9.2)。
区人武部负责落实冲锋舟10艘,主要用于水上搜救工作。同时负责落实抢险队员600名,设7个抢险分队。其中新城办200名,老城办100名,江北办100名,张滩、关庙、建民、吉河四镇各50名。
市、区建设局各负责落实建筑钢杆30吨。
市、区民政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棉被,确保灾民安置所需。
4雨、水情预报
4.1
市气象局要主动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提供中、长期、短时和实时天气预报及降雨实时测报,行洪期间要根据汛情实际,配合指挥部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利用短信平台向移动、联通手机群发水位和流量信息。
4.2
安康水文水资源局负责向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安康水电站入库洪水过程预报及安康水文站断面洪水预报,根据降雨实况提前4-6小时提供流量、洪峰流量预报;在行洪期要主动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提供汉江安康站(龙头岩)、月河长枪铺站县河水文站、恒河水文站洪水资料。
4.3安康水电厂承担城区的防汛任务:
(一)搞好沿江报警工作,电站提闸泄水时,必须提前通过报警系统告知沿江群众。
(二)做好安康水电站入库洪水预报。
(三)准确、及时向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入库流量、坝前水位、水势、下泄流量及下泄时间等内容。
(四)水电站泄洪信息的时效要求:当预报下泄流量在5000至10000秒立方米时,提前四小时报告;当预报下泄流量在10000至20000秒立方米时,提前三小时报告;当预报下泄流量超过20000秒立方米时,提前两小时报告。预报发出后实际出现的情况要随时报告。
(五)保证电厂水调班与市、城区防汛指挥中心通讯联络正常,使汛情信息能及时准确地送达防汛指挥部。
(六)汛期度汛方案要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
(七)水库泄洪必须严格执行市防汛指挥部下发的《大型水库参与汉江干流错峰调度暂行办法》。
5防汛预警
5.1汉江洪水预警
5.1.1预警依据以安康水电站提供的泄洪流量,作为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命令的依据。
5.1.2预警方式统一使用防汛(防空)专用警报系统。其信号为:
(一)警戒通知前奏曲为《运动员进行曲》音乐,语音播放警戒通知内容。
(二)一、二、三号命令前奏曲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音乐,预警信号为灾警信号“呜~呜~呜~”,语音分别播放一、二、三号命令内容。
(三)解除命令前奏曲为《歌唱祖国》音乐,语音播放解除命令内容。
5.2城区内涝预警
5.2.1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预警颜色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ⅳ级蓝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ⅲ级黄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ⅱ级橙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级红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依据安康城区不同强度降雨的影响程度,将暴雨按量级划分四级(ⅳ、ⅲ、ⅱ、ⅰ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5.2.2
预警信号主要以电话通知、短信方式进行发布,必要时通过城区报警终端利用语音功能实施信号发布。
5.3
抢险撤离命令的发布由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签发,由市广播电视局派人员在安康城区防汛指挥中心播发,在安康一套、三套电视屏幕滚动播放,给移动手机和联通手机群发水位与流量短信息。
6预警行动
6.1汉江洪水预警行动
根据水情地发展变化,城区防汛指挥部将发布抗洪抢险的有关通知、通告或一、二、三号命令。
当汉江安康站实际流量达到5000秒立方米,预计流量达到8000秒立方米时,指挥部发布调遣抢险救生车、船的通知。
当预计汉江安康站水位达到并超过246.3米,相应流量达到并超过13300秒立方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江南、江北、张滩、关庙、建民、吉河居住在高程248米以下的单位和群众必须立即撤离转移。
当预计汉江安康站水位达到并超过248米,相应流量达到并超过15900
秒立方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二号命令”。居住在252米高程以下的全体人员和所有机关单位必须立即撤离转移;当预报汉江安康站水位达到并超过252米,相应流量达到并超过22300秒立方米时,居住在256米高程以下城堤以外的全体人员和所有机关单位必须立即撤离转移。
当预报汉江安康站水位达到并超过256米,相应流量达到并超过29000秒立方米时,由省防汛总指挥部发布“三号命令”。驻老城内所有单位和职工、群众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撤离。安康城区防汛抗洪命令发布参数见附件9.1。
6.2城区内涝预警行动
(一)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ⅳ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市、区建设局、新城、老城、江北三个办事处组织实施城区暴雨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二)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ⅲ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市、区建设局、新城、老城、江北三个办事处组织实施城区暴雨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三)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ⅱ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市、区建设局、新城、老城、江北三个办事处组织实施城区暴雨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四)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ⅰ级预警时,由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并统一指挥城区暴雨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
6.3运作程序
6.3.1汉江洪水运作程序
(一)指挥分部运作程序
第一步:紧急通知发布后指挥分部成员十分钟内到达指挥分部(办事处、镇政府)。各指挥所成员三十分钟到达指挥所。
第二步:各指挥分部指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上岗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安排部署防、抢、撤任务。
第四步:配合包干单位、安置单位做好撤离安置工作。
第五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撤离、安置情况。
第六步:安排灾民生活。
第七步:统计灾害情况。
第八步:上报灾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