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未落实的原因浅析 范文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情况的走访发现,绝大多数被审计单位对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态度是端正、积极的,措施是得力的,整改是到位的,但也有少数被审计单位根本不把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当成一回事,或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搁置一边,不再问津,或弃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如草芥,踪迹难觅,落实更无从谈起,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障碍
财经及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审计执法方式的间接性而导致违法、违规款项难以收缴到位。审计法没有规定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银行强行划缴的方式收缴违规款项,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审计机关查出偷漏税款只能向税务机关抄送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人民法院能否按审计决定提出的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款项的数额及要求缴纳的时间及时、到位地强制被审计单位执行,税务机关能否按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提出的被审计单位违法、违规款项的数额及要求缴纳的时间如数及时足额地征收,审计机关无法控制,这种间接执法方式导致审计意见、审计决定提出的有关违法、违规款项难以收缴到位,甚至落空。
二、体制障碍
目前运行的地方审计机关管理体制,导致地方审计机关只是地方政府的“大内审”,离审计的本质要求大有径庭,独立性不强,不能有效地行使审计监督权,行政干预的影响足以改变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真实产生,更何况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落实。有的地方行政领导认为,审计只是栽刺找茬的,不能给地方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对审计意见、决定的产生和执行总是百般阻挠。
三、法制意识淡薄
虽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切行为应归于法律的评判和裁决,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所形成的人们的思维定势和价值取向导致人们的法制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根本不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落实当回事,有的束之高阁,有的敷衍应付,有的无理力争,有的文过饰非,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四、部分审计意见的提出不够严谨,操作性不强
有的将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建议或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从宏观角度提出的建议写入审计意见书而未制作审计建议书,有的未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提出审计意见而是提出笼统、空泛的要求
摘自《我要公文网》(www.51gongwen.com),有的提出的审计意见不切实际,有的提出的审计意见表述不当,令人费解,如此等等,因审计意见的提出本身存在弊端而导致被审计单位不能或无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