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
(一)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及其分类
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与中央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二)结转资金的管理
1.结转资金的内容
中央部门结转资金包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其中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包括人员经费结转资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结转资金。
2.结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
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用于增人增编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间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用途。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部门确需调整结转资金用途的,需报财政部审批。
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因增人增编需增加基本支出的,应首先通过本部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安排,并将安排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部门连续年度安排预算的延续项目,有结转资金的,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应根据项目结转资金情况和项目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三)结余资金的管理
1.结余资金的内容
中央部门结余资金是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对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者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剩余资金,视同结余资金管理。
2.结余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重点)
中央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形成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全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本部门相关支出。
中央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可以在部门本级和下级预算单位之间、下级不同预算单位之间、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
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之前,原则上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需在预算执行中动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安排必需支出的,应报财政部审批。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确认及管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算编制阶段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安排使用
注意:强调需经财政部批准后使用,不得直接使用。
预算编制阶段,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使用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般了解)
1.“一上”预算编制阶段。中央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以及当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统筹安排提出部门“一上”预算申请。对拟统筹使用本部门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下一年度支出预算情况,随部门“一上”预算报送财政部。
2.“一下”控制数测算阶段。财政部结合中央部门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以及当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对部门“一上”预算进行审核,提出“一下”预算控制数。将对部门动用结余资金计划的审核意见,随“一下”预算控制数下达中央部门。
3.“二上”预算编制阶段。中央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和结余资金安排使用建议数,编制“二上”预算。同时,对当年年底结转资金情况作充分预计,随部门“二上”预算报送财政部。因结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需对下年有关财政拨款预算数进行调整的,应商财政部同意并调整“一下”预算控制数后,调整编制“二上”预算。
4.部门预算草案上报阶段。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部门预算草案正式上报国务院并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之前,财政部可结合中央部门的当年实际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商中央部门对有关项目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及统筹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数进行调整。
中央部门的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必须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结余资金已实际形成后,才可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统筹使用。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因项目已完成或终止形成的剩余资金,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直接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安排使用。
(五)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
1.中央级行政单位的核算
中央级行政单位应在原“结余”一级科目下设置“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明细科目,单独核算和反映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余额和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余额。
结余——财政拨款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
2.中央级事业单位的核算
中央级事业单位应增设“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一级科目,单独核算和反映中央级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
“财政拨款结转”一级会计科目下设置“当年财政拨款结转”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年末事业单位的当年财政拨款结转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数额。“当年财政拨款结转”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两个一级明细科目下均设置“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年末事业单位当年财政拨款结转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中的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数额;“基本支出结转”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人员经费结转”和“日常公用经费结转”两个三级明细科目,“项目支出结转”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拨款结余”一级会计科目下设置“当年财政拨款结余”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年末事业单位的当年财政拨款结余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数额。“当年财政拨款结余”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两个一级明细科目下均按照具体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注意:核算过程:
(1)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的形成:
将“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转入“财政拨款结转”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财政拨款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
贷:事业支出
若事业单位有财政拨款结余,结余的资金也应先通过“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核算。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财政拨款结转-当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当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
若形成结余,再做分录:
借:财政拨款结转-当年财政拨款结转
贷:财政拨款结余-当年财政拨款结余
(2)财政拨款结转明细科目之间的结转:
借:财政拨款结转-当年财政拨款结转
贷:财政拨款结转-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3)结余资金经批准作为以后年度财政拨款项目使用时,将财政拨款结余总账金额再转入财政拨款结转科目:
借:财政拨款结余-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贷:财政拨款结转-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4)财政拨款如果需要上缴,则上缴的分录为:
借:财政拨款结余、财政拨款结转
贷:银行存款(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绩效评价的依据是有关财政预算的规章制度和设定的绩效目标。
(一)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1.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各级政府制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3)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4)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6)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地方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7)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报告;
(8)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9)其他相关资料。
(二)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重点)
1.绩效评价的对象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原则上应当重点对享受资金较多的地区(如西部大开发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原则上应当以对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支出为重点进行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
(1)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2)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3)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4)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体现的就是绩效评价的具体指标)
绩效目标是被评价对象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根据不同情况由财政部门和部门(单位)分别或共同设定。绩效目标应编入部门年度预算。
1.绩效目标的内容
2.制定绩效目标的要求
(四)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重点)
1.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绩效评价指标由财政部门和部门(单位)分别或共同制定。
(1)绩效评价指标的分类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部门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指标。
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和行业特点确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的指标。如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的下岗职工培训,人均培训成本、再就业率(上岗率)等就是该部门的个性指标。
另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科学技术的管理、教育(投入产出比)等行业的具体指标都会不同。
(2)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原则: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
2.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
3.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类似于投入产出比)。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适用于公共管理与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等领域支出的绩效评价。
(3)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分析绩效提高或降低的具体原因)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定量优先、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五)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了解)
财政部门是绩效评价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主导者。
财政部门可以对部门(单位)实施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实施再评价。
(六)绩效评价报告(一般了解)
【案例题2】2007年,某省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选定A、B、C三个试点城市开展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当年,三个试点城市均成功地完成了对本市所有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并向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了有关本年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A市:
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2007年度对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技能培训。全市8 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全部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聘请了高级专业技师授课,发生授课相关成本(包括教师课酬与教材费等)共计40万元。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所属的职业技术学校免费为本次培训提供了教学场所。市企业联合会所属的会员企业也为培训的所有学员免费提供了实习场所,并选派优秀技工进行现场指导。本次培训未发生其他相关成本。经过再就业培训,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最终实现再就业4 500人。
B市:
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2007年度对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技能培训。全市6 800名下岗失业人员全部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以聘请相关高校教师授课与岗前技能训练相结合。培训中发生授课相关成本(包括教师课酬与教材费等)共计27.2万元,发生岗前技能训练成本10.2万元。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所属的职业技术学校免费为本次培训提供了教学场所。本次培训未发生其他相关成本。经过再就业培训,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最终实现再就业4 200人。
C市:
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2007年度对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技能培训。全市7 500名下岗失业人员全部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以聘请相关高校教师授课与岗前技能训练相结合。培训中发生授课相关成本(包括教师课酬与教材费等)共计20万元,发生岗前技能训练成本7.5万元。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劳动服务公司为本次培训提供了教学场所,并收取了17.5万元的场地使用费。本次培训未发生其他相关成本。经过再就业培训,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最终实现再就业4 000人。
要求:假定你是该省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聘请的评估专家,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分别计算A、B、C三个试点城市的人均培训成本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后的再就业率。
2.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评价A、B、C三个试点城市中哪个为最佳再就业培训城市?
1.计算如下:
(1)计算人均培训成本:
A市400 000÷8 000=50(元/人)
B市(272 000+102 000)÷6 800=55(元/人)
C市(200 000+75 000+175 000)÷7 500=60(元/人)
(2)再就业率:
A市(4 500÷8 000)×100%=56.25%
B市(4 200÷6 800)×100%=61.76%
C市(4 000÷7 500)×100%=53.33%
2.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计算如下:
A市单位效益所需的平均成本400 000÷4 500=88.89(元/人)
B市单位效益所需的平均成本374 000÷4 200=89.05(元/人)
C市单位效益所需的平均成本450 000÷4 000=112.5(元/人)
上述数据表明,A市的成本效益比率较低,说明在取得同等效益的前提下,A市耗费的成本较低,因此,A市为最佳再就业培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