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 内容 |
1.权利主体 |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
2.权利客体 | 征税对象 |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 征、纳税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