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税务行政法制
【考情分析】
非重点章。分值1-2分左右。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它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规范,侵犯的客体是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税务行政责任。
第二,从当事人主观方面说,并不区分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法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第三,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是尚不构成税收犯罪的行为,如果构成了危害税收征管罪,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对所有的税务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处罚,如果税务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只要予以纠正,经过批评教育后可以不必给予处罚。
第四,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4.过罚相当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监督、制约原则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2.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其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是一种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不是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因此,这类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设定原则并不矛盾,是有效的,是可以执行的。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罚款;
(2)没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一)主体: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备处罚主体资格,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管辖
(1)从税务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来看,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2)从税务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来看,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
(3)从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主体的要求来看,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一般是情节比较复杂、处罚比较重的案件。
(一)调查与审查
(二)听证
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2.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税务机关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的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主持人的情况。
【例题】(2011年单选题)下列案件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的是( )。
A.对法人做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B.对公民做出1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C.对法人做出没收非法所得处罚的案件
D.对法人做出停止出口退税权处罚的案件
[答疑编号38881501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罚款的案件。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六、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例题】(2009年单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省地方税务局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警告
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一定限额的罚款
C.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D.作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的税务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选项C,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选项D,税务所可以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实施罚款2000元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