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一、掌握禁止、限制、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的基本内容
二、掌握限制、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的证件
三、熟悉贸易管制的特点、目标、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
四、熟悉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的基本内容及证件
五、熟悉进出口货物付收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六、熟悉贸易救济措施的基本内容
七、了解进出口贸易经营管制的基本内容
同步辅导
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一、对外贸易管制的定义
对外贸易管制,简称贸易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为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公约的义务,而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确立实行各种管制制度并设立相应的管制机构和规范措施的总称。
二、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对象的划分
国际上对外贸易管制的通常分类:一是按管制目的分为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二是按管制手段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则是按对象划分为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技术进出口贸易制、国际服务贸易管制三类。
三、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
(一)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的需要
尽管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其具体目的会有所不同,但各国的对外贸易管制措施都是与其经济利益紧密联系的,是其经济政策的重要体现。如发展中国家侧重于保护本国的民族工业,防止外国产品冲击本国市场,而发达国家则主要为了确保本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优势地位和袭断地位等。
(二)行使国家职能的保证
自然资源和经济行为,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具有排他性的永久主权。保护本国环境和自然资源,保障本国国民的人身安全,调控本国经济是国家管理的基本职能。国家确立实行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和措施的强制性,是行使国家管理基本职能的重要保证。
(三)推行本国外交政策的有效手段
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为了达到其政治上的目的或军事上的目标,在其对外贸易管制中,会根据不同的时期,对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进出口商品,采取不同的管制措施。因此,对外贸易管制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国家推行对外政策的有效手段。
四、对外贸易管制的特点
(一)各国不同的对外贸易管制政策,是该国对外政策的体现。
(二)对外贸易管制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会因时间和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三)在进、出口管制中各国对外贸易管制都以对进口管制为重点。
五、实现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手段和条件
(一)海关监管是实现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重要手段
1.海关监管是指依据《海关法》所赋予的权力,海关代表国家在口岸行使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对进出口的货物,技术和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监管,对这种特殊的管理职能决定了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目标的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
2.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管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政策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是由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各部委负责制订、颁布的,海关是具体执行机关,确保国家各项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
3.海关是通过“单”、“证″、“货”三大要素,对实际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监管来实现贸易管制的。“单”、“货″、“证”互为相符,是海关确认货物进出口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在互为相符的情况下,海关才可放行。
(二)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报关”是指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海关通过对“单”、“证”、“货”的查验是否互为相符确认其进出口货物的合法性。因此“报关″不仅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必须履行手续,也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六、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
(一)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一种综合管制制度,主要由以下相关制度构成: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以及贸易救济制度等。
(二)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贸易管制各项制度得以实施的保障。
我国已基本建立健全了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构成。由于对外贸易管制是国家管制,法律体系的渊源只限于由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各部委制订颁发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现行的有关法律主要有《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10部
现行的有关行政法规主要有《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10部
现行的有关部门规章很多,如《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等
目前我国所加人或缔结的涉及贸易管制的国际条约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签订的双边或多边的各类贸易协定,《京都公约》、《鹿特丹公约》等9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