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把传销的情况搞准,把传销组织的情况全面地掌握起来,并认真分析其特点和规律。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综治、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全面掌握传销动态、组织结构、奖金制度、理论体系等情况,搞清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抓住打击的关键环节,实现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实现部门联动。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领导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在刑法中增设组织传销罪。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推动作用,制定完善2008年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在明年1月与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共同开展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日常清查、案件查处、开展行动等方面的配合,解决工商机关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银行、金融部门在资金监管方面的作用,在案件线索通报、账户查询、控制资金等方面加强协作。强化对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明年择机召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四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每一次打击活动都要有整体的方案,有具体的行动计划,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详细的预案。根据传销活动态势,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坚持日常监管巡查,巩固打击成果,不留死角。狠抓典型案件查处,严查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教育群众,震慑违法,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五是加快打击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精确打击。加快推动建立完善全国传销违法人员、案件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组织各地做好信息录入和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现工商系统内以及与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对查处的传销案件和传销人员进行汇总、分析,发掘案件线索,加强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监控,实施精确打击,保障打击传销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要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文字影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入脑、入心。近期将加印一批打击传销宣传画和宣传手册,向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发放。12月,针对学生即将放假、民工过节返乡的情况,与中央、地方新闻媒体以及门户网站合作,组织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周活动。
(三)坚持查处与规范相结合,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两手抓,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873件,案值11.76亿元,罚没款2.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