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监管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登记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允许个体私营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一审一核制、当场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方便服务对象。积极探索通过为企业办理股权质押、动产抵押以及债权变股权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要认真落实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登记、证照费。
二是完善巡查、分类监管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方式,针对交易特点,探索全天候监管方式,实现市场巡查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监管工作必须打破传统的8小时,许多行业都不只是8小时营业,因此工商部门要从办公室走出来,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要求,帮助解决问题。无锡市工商局探索推行了"2+2+1"(两天路面巡查,两天企业检查,一天经济户口运行及内务处理)的巡查工作思路,很有新意。针对个体私营企业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进一步推进分类监管,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监管。积极探索预警警示制度、行政指导制度和行政约见制度。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监管的基础信息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面向社会公众的个体私营登记监管信息平台,推动社会监督和企业的自我约束。
三是进一步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引导合法经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长效机制。要研究存在无照经营的复杂原因,建立"政府牵头、工商为主、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对地下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屠宰、废旧金属回收窝点的整治力度,对危害民生的要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另一方面,要坚持疏堵结合、疏导为主,分类整治,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以教育为主,督促引导其办照,合法经营。
四是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使广大农民认识合作社的作用,自觉自愿自发联合起来。按照"适度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指导思想,积极促进发展,做好引导规范,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种(养)殖专业户予以重点帮扶,办好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加以推广。在登记、规范组织等方面给予指导与扶持。综合运用商标、广告、合同、市场管理和消费维权等工商职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要把握其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引导,强化事前规范,实施有效监控,防止走偏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