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长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察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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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安排,1月26日至2月3日,我带队赴四川、广西开展了调研活动,2月6日至7日又到无锡进行了调研,并看望了联系点——无锡市滨湖工商局太湖分局。结合我分管的个体私营经济监管、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个私协会等工作,重点就工商机关如何落实新"三定"方案和以停收"两费"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四个转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如何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危机,走出经营困境,工商部门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工商机关的职能,并增加了反垄断执法、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等新的职能。这既是对工商部门地位的强化,同时又对我们的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两费"停收后,基层工商部门的监管方式和工作模式亟待转变和更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进一步更新监管执法理念,加快实现"四个转变",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做到职能要到位,服务不缺位,是摆在各级工商机关面前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对此,应当说,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清醒的,具有较强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并在积极地进行研究和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不论是在思想观念还是在执法能力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仍然滞后。过去,尽管在"三定"方案中没有把收费作为重点工作,但是基层一些同志仍把收费看得很重。现在停收"两费"了,感觉有些茫然,无所适从,不知道今后干什么,怎么干。认识不到停收"两费"后工商机关的职责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工作标准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有的同志服务意识树得不牢,只讲市场监管,不重服务,思想观念的滞后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监管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是有关法律法规不适应,需要加以修订。如《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亟需加以修订完善。
三是基层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仍然偏低。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员年龄偏大的问题,如德阳市工商系统在职干部平均年龄43岁,局机关干部平均年龄47岁。现代知识和技能欠缺,不少老同志不会使用电脑,一些年轻同志又缺乏办案技能。一些基层同志市场巡查时,愿意查个体工商户,不愿到企业去,因为对现代管理尤其是财会账目看不明白,更不用说看出问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