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精神,2013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别在5月25、26日和11月9、10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和《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从2013年起,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七个语种均设一级翻译考试,分为一级笔译、一级口译两个专业,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英语一级翻译考试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语种有英、日、俄、德、法、西班牙、阿拉伯7种,每一语种分设口译、笔译翻译资格,其中英语口译又细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按规定我省负责英语一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和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翻译资格的报名和考试工作,其他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报名及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5月25日 | 上午 | 10:00—11:00 |
一级、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13:10-13:30试带13:30-14:30考试 |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13:10入场完毕13:10-13:30试带13:30-14:00考试 |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5月26日 | 上午 | 9:30-11:30 |
一、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下午 | 14:00-17:00 |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11月9日 | 上午 | 10:00—11:00 |
一、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13:10-13:30试带13:30-14:30考试 |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13:10入场完毕13:10-13:30试带13:30-14:00考试 | ||
二、三级笔译 | 笔译综合能力 | 11月10日 | 上午 | 9:30-11:30 |
一、二、三级笔译 | 笔译实务 | 下午 | 14:00-17:00 |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9:00-4月8日17:00受理参加5月25-26日考试的考生报名;2013年8月12日9:00- 9月6日17:00受理参加11月9-10日考试的考生报名。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请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交费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使用具有网银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无需到各市报名点报名和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上半年2013年4月8日17:00,下半年2013年9月6日17:00。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
(三)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考试结束全科成绩合格者按网上公布的时间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材料。广州地区考生(含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其他市考生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