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人考函〔2013〕18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半年 | |||
5月26日 | 上午 | 09∶30-11∶30 | 笔译综合能力(二、三级) |
下午 | 14∶00-17∶00 | 笔译实务(一、二、三级) | |
下半年 | |||
11月10日 | 上午 | 09∶30-11∶30 | 笔译综合能力(二、三级) |
下午 | 14∶00-17∶00 | 笔译实务(二、三级) |
广西考区只安排有英语专业翻译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对报名参加2013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各地在报名时不得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广西目前只有三所高校符合申请免试: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名程序,方为报名成功。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
1.填报时间
下半年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9月11日下午17∶00止。
2.填报程序。报考人员网上填写《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下半年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9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参加一级翻译考试及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其他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
2.提供材料和办理方式。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和符合免试条件的免试证明等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需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其他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
下半年缴费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9月22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9〕434号文件规定,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 1200元,报考二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520元,报考三级翻译笔译考试考试费460元。
4.票据领取。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2月2日-2013年3月14日,2013年8月20日-2013年9月25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下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11月3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11月10日下午14∶30止。
五、试题类型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所有科目当年当次全部通过为合格。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届时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71-5505211。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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