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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2)

2013-05-07 
广东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读书人网(www.reader8.com)编辑最新整理提供相关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更多更全更新的教育考试类相关资料在这里,时刻关注我们,祝您成功!

  三、考试方式

  (一)根据国家考务工作分工,我省2013年5月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只开设英语语种的考试,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开设英语和日语2个语种的考试,11月只开设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语种的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3959161,63959162,网址:www.bjpta.gov.cn。

  (二)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三)一级翻译笔试专业考试设《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口译(交替传译)专业考试设《口译(交替传译)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中译外和外译中各30分钟。

  (四)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各语种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五)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

  (六)笔、口译试卷袋中均装草稿纸,考试时与试卷一并发放,每位应试人员一张,用于考试。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以备需要。所有草稿纸在考后与试卷一并回收。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期间,下半年在11月4日9:00-11月8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六)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七)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3〕211号和粤价〔2009〕182号文,我省一级笔译翻译每人1155元,一级口译翻译每人1500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59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翻译每人740元。三级笔译翻译每人500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640元。

  (八)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附件:1.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表

  3.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4.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5.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3月15日

  附件1

  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1科”)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5。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5)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

  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大一寸)

国 籍

  

身份证号

(或其他号码)

  

学 历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考试时间

  □5月25、26日

  □11月9、10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盖 章)


              

  广州地区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下半年不开考日语专业。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5)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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