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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预测题六(3)

2013-05-05 
读书人网整理了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预测试题,预祝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参考答案:

  第一大题 :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理论分类。行为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方采取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一种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选项A属于刑罚,选项C属于人身自由罚,选项D属于训诫罚。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本题选项B说法错误,不能类推适用。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包括行政处罚依据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受处罚行为是法定的。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予以处罚的行为,均不受处罚。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由此可知A的说法是错误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由此B项是错误的。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就临时性事项设定行政许可,但是行政法规不能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由此,选项D说法正确。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种类中行为罚的相关内容。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为罚的一种,其目的都是为了纠正违法、改进工作。而限期整改、限期治理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一种行政命令,不剥夺相对人行使权利的资格,只是责令相对人在继续生产或经营的同时进行整顿改进。  暂扣许可证、执照和责令停产停业都表现为行政机关暂时或在一定期限内,收缴扣留相对人的证照,限制其权利的行使。而吊销许可证、执照的特点,在于缴销违法相对人的证照,剥夺已经获得的行政许可权利,终止其继续从事该证照范围内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经过对调查结果的审查或根据集体讨论结果,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A不好理解。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处罚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由此可知,行政机关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的,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6、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了三个知识点,即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中受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中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接受委托的组织。既有横向知识点的比较,又有纵向知识点的串联,此题有一定的难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仅限于行政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7、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时效。《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按照规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选项A表述正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选项B应当是“财政部门”;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选项D符合规定。故本题选B符合题意。

  9、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10、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即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遇有严重影响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的人或物,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依法定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或财产采取紧急措施或予以限制的行政行为。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对正在实施暴力行为的当事人有权采取的是即时性的强制措施,而不是执行性的强制措施。执行性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因此,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此,C项说法错误。

  11、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适用听证程序,选项A属于行政命令,不属于行政处罚,因此不适用听证程序。《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适用听证程序,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人身扣留属于行政强制中的人身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选项C不适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对于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一般不影响听证程序地进行;而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听证应当予以终止。案件调查人员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是否可以终止听证,《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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