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游艇产业热不断升温,人们对于游艇保险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如去年,温州游轮“明珠七号”游轮从乐清被拖带至市区的过程中,其顶部装饰性烟囱与温州大桥下箱梁发生刮擦,造成桥体和游轮损失。为此,承保该游轮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给予浙江温州明珠游艇公司330万元的一次性赔付。
尽管游艇保险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但目前来看,国内游艇保险的发展仍难以跟上本行业的脚步。对此,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国内游艇主的保险意识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期待业内推出更专业、更全面的游艇保险保障方案。
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国内,尤其是一些沿海城市,游艇产业发展十分迅速。以海南为例,2012年海南口岸进口游艇(含摩托艇)达138艘次,比2011年增长1.2倍,价值2.6亿美元,增长91.4%。截至去年底,在海口海关备案注册的进出境游艇企业达15家。海南已进入全国游艇产业发展最快的省市行列。
尽管国内游艇市场发展速度较快,但国内的游艇保险市场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据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人拥有的最贵的游艇价值超过1亿元,最大的游艇超过100英尺,风险非常集中。可是,由于国内游艇主的保险意识尚待加强,海事也没有强制一定要购买保险,因此游艇保险比游艇的市场发展慢很多。”
此外,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也是其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对于保额在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价值游艇,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仍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且承保能力有限。”业内人士指出。相比之下,毗邻大陆的香港,游艇产业更为成熟。安联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已注册游艇的数量已经超过20000条,并已形成从游艇订制、运输进口、注册登记到泊位出租、游艇保养、码头管理等一系列连锁产业。无论法律环境还是游艇行业的360度服务,香港已相当成熟。”
承保方案多元化游艇保险主要承保由于意外或外来原因造成游艇的直接损失及由此产生的救助费用,承保范围适用于游艇本身,包括游艇正常航行和维护所必需的机器和设备。此外,游艇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拥有或使用游艇而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同时,还包括诉讼费用或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清理残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