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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大病保险(1)

2013-03-13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大病保险

     两会期间,“大病保险”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之一。
    2012年8月,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罹患大病的人群,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费用之外,对个人负担的合乎规定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并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2012年12月1日,青海在全国率先实行大病保险。山东、浙江、陕西、山西、甘肃、广西、福建、安徽、海南等地的试点也都将于今年陆续展开。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大病保险采取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方式运行。事实上,保险业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早有探索。
    人保健康2011年起开始推行“太仓模式”,即在不增加参保人员负担、政府财政支出不增加的前提下,利用基本医保基金结余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保障体系,减轻了群众大病医疗个人负担,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实现了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的结合。其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国家六部委出台《指导意见》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证支持,成为顶层设计的重要决策依据。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深有感触。吴焰委员说,“太仓模式”对大病保险经验的积累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应高度重视和充分挖掘、提炼、总结和推广基层创新实践,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同时,为顶层设计提供更加丰富的决策依据,挖掘体制机制层面所蕴含的巨大改革创新制度“红利”。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到今年2月底,江苏全省已全面铺开20种重大疾病保障。“先行选择一些诊断明确、医药费用水平较高、并发症少、治疗效果好的重大疾病开展提高保障水平试点,让广大群众从深化医改中得益受惠,同时也为下一步大范围提升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积累实践经验。”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介绍说,到2015年,安徽省将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最高补偿比例达80%,即时结报,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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