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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护士资格考试知识点精编——新生儿和新生儿疾病的护理(1)

2013-01-19 
新生儿和新生儿疾病的护理

  正常新生儿胎龄等于或大于37周至小于42周,出生体重在2.5~4.0kg的无疾病或畸形的活产婴儿。从出生至满28天的婴儿,称为新生儿。

  (一)根据胎龄分类

  1.足月儿 指胎龄满37周至未满42周的新生儿。

  2.早产儿 指胎龄满28周至未满37周的新生儿。第37周的早产儿因成熟度已接近足月儿,故又称过渡足月儿。

  3.过期产儿 指胎龄满42周以上的新生儿。

  (二)根据出生体重分类

  1.正常体重儿 出生体重在2.5~4.0kg的新生儿。

  2.低出生体重儿 指出生1小时内体重<2.5kg的新生儿,常见早产儿和小于胎龄儿,其中出生体重<1.5kg称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1kg者称超低出生体重儿。

  3.巨大儿 出生体重>4.0kg者,包括正常和有疾病者。

  (三)根据出生体重和胎龄关系分类

  1.适于胎龄儿 指出生体重在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10~90百分位者。

  2.小于胎龄儿 指出生体重在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10百分位以下的新生儿。我国习惯上将胎龄已足月而体重在2.5kg以下的新生儿称足月小样儿,是小于胎龄儿中最常见的一种,多由于宫内发育迟缓引起。

  3.大于胎龄儿 指出生体重在同胎龄儿平均体重的第90百分位以上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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