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1、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2、教师职业的特点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
(5)父母与朋友角色
(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教师要具有:
1、学科知识素养
2、广泛的文化素养
3、教育专业素养:
(1)敬业精神。敬业是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第一要素。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要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观、学生观、教育质量观。
(3)掌握教育理论和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4)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师的人格特征
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个性的品质特征,良好的个性品质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
一名称职的教师或优秀教师必须具备以下人格特征:情绪稳定,性格开朗,兴趣广泛;坚定的意志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心胸开阔,兼容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