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30日上午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的教材内容及教法。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加分一次性计入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医院由市教育局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其填报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单位。聘用时按照先高中再初中后小学(学前)的顺序进行,已聘用的教师不再参加下一学段的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新泰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新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538302220538-7224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