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县直学校教师队伍,调整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县直学校的实际需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乡镇学校范围内在编教师中招考县直学校教师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报考高中学校教师,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学校教师,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专科以上学历;
(五)教龄满2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身体健康;
(七)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7年9月1日之后出生,2006年8月31日前借调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14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名手续,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费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三、招考计划
本次共为县直学校招考教师140名,其中高中学校教师50名,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20名。根据各学校的实际需求高中学段招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美术等十二个学科,初中学段招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共十三个学科的教师,小学学段招考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共五个学科的教师。若出现某一学科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的1.5倍时,招考计划将做出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需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单位介绍信报名,证件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上交荣誉、业务类证件,每人最多报7件。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根据所学专业及相应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和身份识别,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
交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于8月18日上午9:00到费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70分)
(一)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然后折合成70分。根据报考专业,分学段、分学科考相应专业知识。
(二)考试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0:40。
(三)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全者不准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