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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注税《税务代理实务》最后两套题及答案(3)

2008-12-03 
受托代销商品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按照销量收取的手续费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3【答案及解析】

(1)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应纳印花税=2×5=10元
(2)他账簿印花税=10×5=50元
(3)记载资金的帐册印花税=[10000+(100000+17000)]×(1-33%)×0.5‰
=85090×0.5‰=42.55元
(4)以货易货合同印花税=(30万元+40万元)×0.3‰=210元
(5)租赁合同印花税=400×1‰=0.4<1,按1元贴花
(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按限额贴花=30万×0.05‰=15元
(7)与C企业加工合同印花税=(5000+1000)×0.5‰=3元

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间
应税凭证名称 件数 计税金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已纳税额 应补退税额 购花贴花情况
上期结存 本期购进 本期贴花 本期结存
1 2 3 4 5=2×3×4 6 7=5-6 8 9 10 11=8+9-10
权利、许可证照 2 5 10
营业账簿 1 85090 0.5‰ 42.55
营业账簿 10 5 50
购销合同 1 700000 0.3‰ 210
财产租赁合同 1 400 1‰ 1
借款合同 1 300000 0.05‰ 15
加工承揽合同 1 6000 0.5‰ 3

四、综合分析题

1答案及解析:

本题涉及营业税、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专利投资投入过程不交纳营业税,但有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100×0.5‰=0.05万
(2)转让专利所得=100-20成本-0.05印花税=79.95万元,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3)受赠材料增值税进项税1700元,
自行计算抵扣运费进项税100×7%=7元
受赠材料增加资本公积,
会计记入资本公积的数字为受赠材料款扣除所得税后的余额
(10000+1700)×(1-33%)=7839元
缴纳印花税=7839×0.5‰=3.92元
受赠材料所得=10000+1700-5.85=11700-3.92=11696.08元
这里包括受赠材料的价款和赠出人承担的增值税,不包括受赠人支付的运费。
(4)为投资人家属购买商品房视为分配股利,按利息股息红利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
15万×20%=30000元
购买商品房的支出不得从当期成本费用中列支

2答案:
(1)
项目 工资薪金(不含税) 补贴 物品采购 通讯费 差旅费 房租
帐载金额 60000 20000 12000 6000 80000 30000
调增或调减金额 40000 30000 -12000
调整后金额 60000 60000 42000 6000 68000 30000
项目 交际应酬费 个人所得税 交通费 其他 合计
帐载金额 3000 7000 5000 3000 226000
调增或调减金额 6000 1000 65000
调整后金额 3000 13000 6000 3000 291000

(2)
应税收入额=291000/(1-10%-5%)=342352.94元,
应纳营业税=342352.94×5%=17117.65元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姓名 税款所属期
税目 经营项目 营业额 税率 本期
全部收入 减除项目 减免税项目 应税营业额 应纳税额 减免税额 已纳税额 应补退税额
代理业 342352.94 342352.94 17117.65

(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年度: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金额:人民币元
企业名称 港澳台 邮政编码 电话
地址 开始生产经营日期 经济类型代码及名称
经济行业代码及名称 开始获利年度 银行名称及账号
项目 帐载金额 依法申报金额 备注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收入总额
2.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应纳税所得额
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 4.经费支出总额 291000
5.换算的收入额 342352.94
6.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10%
7.应纳税所得额 34235.29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 8.适用税率 30%
9.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10270.59
10.实际征收率 30%
11. 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10270.59
12.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0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的计算 13.适用税率 3%
14.应纳地方所得税额 1027.06
15.实际征收率 3%
16. 实际应纳地方所得税 1027.06
17.减免地方所得税 0
已预缴所得税额的计算 18.本季度前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30000
19. 本季度前已预缴地方所得税 3000
20. 本年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40270.59
21. 本年度已预缴地方所得税 4027.06

3答案:

第1行5000万主营收入+70万附营收入=5070万元
第2行 填写国债利息和投资所得(不还原)=0.5万国债利息+8.5万元=9万元
第6行 收入总额=5070+9=5079万元
第7行 销售成本按照条件给的主营附营成本填写3570+40=3610万
第8行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第9行期间费用按照条件给定的填写,先不做调整
第11行 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填写160-2-10-3=145万元,把赞助和捐赠剔除
第12行 扣除项目合计=3610+140+1040+145=4935万元
第13行 纳税调整前所得=5079-4935=144万元
第14行 纳税调整增加额=40(资本化利息)+11.79(超支招待费)+78.6(超支广告费)+1(行政罚款)+0.5(超提坏帐准备)=131.89万元
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70)×3‰+3=18.21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30-18.21=11.79万元,需调增所得
广告支出税前扣除限额=(5000+70)×2%=101.4万元
广告费超标准=180-101.4=78.6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符合规定坏帐准备余额=300×5‰=1.5万元
坏帐准备余额超标准=2-1.5=0.5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第16行 纳税调整后所得144+131.89=275.89万元
第18行 免税所得=0.5万元国债利息
第19行 应补税投资收益已交所得税=8.5/(1-15%)×15%=1.5万元
第20行 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275.89×3%=8.28万元
第21行 三新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80×50%=40万元,需调减所得额。
第22行应纳税所得额=275.89-0.5+1.5-8.28-40=228.61万元
第24行 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228.61×33%= 75.44万元
第25行 与19行一致,境内投资所得抵免税额1.5万元
第30行 实际应纳税额=75.44-1.5= 73.94 万元
第33行 累计已交所得税70万元
第34行 该企业2006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73.94-70=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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