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章节练习
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卷烟企业、汽车生产企业、白酒生产企业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为主,这类题目是最为普遍的综合题。
商业一般会出贸易公司、零售商场等。在综合题或计算题中也会出现矿山、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房地产公司等。
一、【例题(2007年考题综合题)】
某商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商品批发、零售和进口业务。2006年9月有关业务如下:
(1)批发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万元,由于购货方提前偿还货欺,按合同规定,给与购货方2%的销售折扣,实际收到货款23.52万元。销售金银首饰取得零售收入8.19万元,销售摩托车取得零售收入l0.53万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零售收入70.2万元。
【解析】销项税=24×17% (8.19 10.53 70.2)/(1 17%)×17%=17(万元)
消费税=8.19/(1 17%)×5%=0.35(万元)
(2)从国外进口一辆中轻型商务用车,作为企业班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l8万元,关税税率为30%。
【解析】进口关税=18×30%=5.4(万元)
进口消费税=(18 5.4)/(1-5%)×5%=1.2315(万元)
进口增值税=(18 5.4)/(1-5%)×17%=4.1873(万元)
合计=5.4 1.2315 4.1873=10.82(万元)
(3)从国内采购商品,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45万元、税额7.65万元;购货过程中发生运输费用4万元、装卸费l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
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进免税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购进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税控收款机5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万元、税额0.425万元。
从国营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金额22万元,开具合法收购凭证;运输农产品支付运费1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该批农产品60%用于饮食中心。
【解析】进项税=7.65 4×7% 0.425 (22×13% 1×7%)×(1-60%)=9.527(万元)
(4)饮食中心取得餐饮服务收入l0.8万元(包括自制面食收入l.6万元,烟、酒、饮料收入2.4万元),领用已抵扣了进项税额的餐具,成本2万元。
【解析】营业税=10.8×5%=0.54(万元)
进项税转出=2×17%=0.34(万元)
(5)上月销售的一辆摩托车因质量问题被顾客退回,该商贸公司退给顾客货款0.702万元,并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商贸公司将其退给厂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注明金额0.5万元、税额0.085万元。
【解析】销售退回抵减销项税=0.702/(1 17%)×17%=0.102(万元)
购进退货抵减进项税=0.085(万元)
(6)取得啤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2万元,白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3万元。
【解析】销项税=2/(1 17%)×17%=0.2905(万元)
(7)受托代销某品牌服装,取得代销收入9.36万元(零售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24万元。
【解析】销项税=9.36/(1 17%)×17%=1.36(万元)
进项税=1.24(万元)
(8)月末盘点时发现外购的服装丢失,账面成本9.41万元。
【解析】进项税转出=9.41×17%=1.60(万元)
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和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发生销货退回应当减少当月的销项税额
b.啤酒和白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当月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c.销售金银首饰取得的收入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d.当月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受托代销商品取得的代销收入不属于商贸企业的销售收入,所以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疑编号21090101】
【答案】ac
2.该商贸企业当月应转出进项税额( )万元。
a.1.94 b.1.60
c.1.67 d.1.69
【答疑编号21090102】
【答案】 a
3.该商贸企业进口商务用车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万元。
a.9.36 b.9.38
c.10.82 d.13.28
【答疑编号21090103】
【答案】 c
4.该商贸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不包括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
a.9.81 b.10.48
c.10.7l d.11.05
【答疑编号21090104】
【答案】 a
5.该商贸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不包括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
a.0 b.0.35
c.1.25 d.1.29
【答疑编号21090105】
【答案】b
6.该商贸企业当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a.0.24 b.0.34
c.0.58 d.0.54
【答疑编号21090106】
【答案】d
【解析】
(1)销项税=24×17% (8.19 10.53 70.2)/(1 17%)×17%=17(万元)
消费税=8.19/(1 17%)×5%=0.35(万元)
(2)进口关税=18×30%=5.4(万元)
进口消费税=(18 5.4)/(1-5%)×5%=1.2315(万元)
进口增值税=(18 5.4)/(1-5%)×17%=4.1873(万元)
合计=5.4 1.2315 4.1873=10.82(万元)
(3)进项税=7.65 4×7% 0.425 (22×13% 1×7%)×(1-60%)=9.527(万元)
(4)营业税=10.8×5%=0.54(万元)
进项税转出=2×17%=0.34(万元)
(5)销售退回抵减销项税=0.702/(1 17%)×17%=0.102(万元)
购进退货抵减进项税=0.085(万元)
(6)销项税=2/(1 17%)×17%=0.2905(万元)
(7)销项税=9.36/(1 17%)×17%=1.36(万元)
进项税=1.24(万元)
(8)进项税转出=9.41×17%=1.60(万元)
进项税转出合计=0.34 1.60 (22×13% 1×7%)×(60%)=1.94(万元)
应纳增值税=17 (-0.102) 0.2905 1.36-(9.527-1.94-0.085 1.24)=9.81(万元)
受托代销商品取得的代销收入属于商贸企业的销售收入, 按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