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对于我省教育发展至关重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我省实现教育发展跨越的战略新时期,科学科学制定并实施好全省教育“十二五”规划,对于大力发展我省教育事业,普遍提高全民教育水平,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现提出教育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作为重要责任,把促进全省教育跨越式发展作为当务之急。以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统领,坚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在更高起点上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走符合青海实际的发展之路;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立足基本省情,着眼未来发展,对全省“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安排,制定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青海省情、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高质量规划,不断推动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研究制定“十二五”教育规划,是指导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最根本的是要回答和解决一系列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教育重大关键问题。各地区要从战略全局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规划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发展基础教育、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对教育事业领导和保障等方面,突出教育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集中研究确定青海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战略思路、政策举措以及制度保障等,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实现新的突破。在规划编制的理念上,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协调、跨越式发展;在规划编制的内容上,要增强针对性,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的程序上,要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小组,组成咨询专家队伍,统筹谋划本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从民族振兴的高度、从促进青海跨越式发展的全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坚持改革创新。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研究提出促进教育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预期性重要指标和有约束性、能检查和可评估的指标;研究提出破解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和保障措施,提高针对性,增强可操作性。
(三)明确规划期限
全省教育规划期为五年,展望到2020年。各州(地、市)编制的规划要紧密结合当地教育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布局调整、巩固“两基”成果、提高教育质量等重点工作,制定符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育规划。省教育厅各职能处室要站在全省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拓宽视野,深入调查研究,按照职能分工,对重点工作尽可能的进行定性或量化,分年度设定具体指标,同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工作时限,为编制教育总体规划提供基础材料。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地、各单位要将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依据今后5—10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人口出生和流动情况,科学规划,优化结构,合理布点,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使教育规划与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相结合,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学前幼儿教育相结合,与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加强战略思维,尊重客观规律,找准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最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真正做到“高、新、深、实”。高就是要高屋建瓴,着眼全局;新就是要锐意创新,鼓舞人心;深就是要深谋远虑,体现战略思维;实就是要增强可操作性,解决实际问题。
(五)确保规划质量。要努力制定符合青海省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教育规划。符合青海省情,就是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层次这个最大的实际;体现时代发展要求,就要准确判断世界和全国教育发展新趋势,应对人才竞争新挑战;让人民群众满意,就要体现以人为本,始终坚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研究制定规划,必须切合实际,经得起历史检验,全面分析世情、国情、省情、教情的发展变化,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新特征,大力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尊重科学,发扬民主,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建立有关部门通气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努力在千头万绪中理出教育改革发展的最佳途径,寻求教育改革发展的最大共识,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
各地、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在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各方面,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需求,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反映教育规律和教育发展趋势的指导方针。制定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基本目标和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城乡、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以及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提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明确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
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要综合考虑当地人口变化、学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全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新格局以及能源基地建设、“三江源”生态移民建设、城镇化建设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做到同步规划并适度超前。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各地要分别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及民办教育、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条件保障等做出专题性规划。分析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优化教育结构、比例和地区布局。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规范民办教育和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牧区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牧区学校的办学标准、校舍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促进农牧区教育健康发展。
(三)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教育工作永恒的主题。各地、各单位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努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针对素质教育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制定提高教育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依靠教育家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措施。要着眼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认真分析和研究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育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四)确定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
各地、各单位要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制度创新,研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等总体思路和重大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研究全面提高教育开放水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措施。
(五)完善保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
研究提出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要措施;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公民等各方面对发展教育事业承担的责任;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制定推进教育公平的目标和实现措施;研究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强化依法治教的重大措施;研究加大政府财政教育投入,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重,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吸纳社会资金办学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四、规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