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整合情况实施方案(2)
对整合的煤矿矿井要进行立卷归档处理,立卷归档中要有下列材料: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宏波为组长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三个工作组,由雄壁镇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群众工作组,由公安局牵头组建维稳工作组,由煤炭局、国土资源局牵头组建业务工作组,并明确各组的职责任务,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以确保整合工作环环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确保整合工作按期完成。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对整合矿井实施整合前的安全监督管理,严禁违规生产,同时按煤炭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负责对《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置;国土部门负责对整合矿井《采矿许可证》的上报注销;工商部门负责整合矿井《营业执照》的注销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井爆破物品的切断供应和剩余部分的收缴,负责对抗法行为的依法打击和对整合工作人员的治安保卫;供电部门负责切断电源并保证不向整合矿井提供电源;雄壁镇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按“六条标准”做好整合关闭工作;安监部门负责整合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负责对整合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的查处,对阻碍整合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查处,确保政令畅通;雄壁镇、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要加强对矿井整合后的监管、检查,防止整合矿井死灰复燃、非法开采,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工作。
对在整合关井工作中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工作不力而影响整合工作任务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对造成应关未关或者整合不达标责任的,按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研究,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煤矿整合工作中的各种矛盾
在整合煤矿(来源: http://www.reader8.com)矿井中,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属于非法违法煤矿,要坚决予以整合;属于产业结构调整、资源整合或执行新的规划而调整整合的矿井,要处理好善后事宜。既要实现整顿整合煤矿矿井的目标,又要保持矿区安定,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四)完善程序,严格标准,按要求完成整合关井工作
要严格执行国务院(446)号令中第十三条整合标准,整合关井工作达到下列要求:
1.吊(注)销相关证照。
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6.建立永久性标志及整合关闭矿井档案。
(五)注重痕迹管理,做好整合矿井的建档工作
对整合的煤矿矿井要进行立卷归档处理,立卷归档中要有下列材料:
1.整合矿井建设手续及持证情况。
2.整合的依据。
3.整合的时间,参加整合的人员并签字。
4.整合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