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现象成为威胁国有企业正常经营的公害,加强治理实属必然。国有企业除要提高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外,更应从内部加强管理,严防“四高”,化解财务风险。
首先应提高财务风险意识,降低主观人为的财务风险。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领导人员应加强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摈弃经验决策、“拍脑门”决策等主观决策习好,降低财务决策风险。
其次应以财务为核心,形成采购、生产、销售、财务、市场预测等各环节之间统筹协调的经营链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到财务上来,发挥财务的风险预警作用。
第三应合理确定资本结构,控制债务规模。负债经营固然可以使企业迅速筹集资金,增强经济实力,提高权益资本收益水平,但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和破产的危机。因此,企业举债规模一定要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力避“鸡飞蛋打”的结局。
第四应未雨绸缪,可考虑建立类似财务风险基金的应对机制,以备不时之需。也可把已经造成的损失分批计入经营成本,尽量降低其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在财务风险面前,决不可逞匹夫之勇,做“拼命三郎”或一介赌夫,落得个血本无归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