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区辖18个镇苏木、10个街道办事处,土地面积3517.7平方公里,人口约80万,是一个蒙、汉、回、满、朝等多民族的聚居区。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成立于1998年,是全区唯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同时承办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工作。几年来,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抓管理促服务,以服务求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严格依法登记,维护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了广大群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婚姻登记处连续五年被区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是***民政局命名的全市婚姻登记工作窗口单位。
随着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和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03年,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2938对,离婚登记285对,涉外婚姻登记8对,与2002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90、79和33。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集中登记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2003年4月1日前,我区婚姻登记处和18个镇苏木、10个街道办事处同时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由于各方面原因,“权力登记”、“人情登记”、“越权登记”等违法登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无效证件被相关部门扣留或返送现象严重损害了我区婚姻登记工作的整体形象。根据自治区和市里对婚姻登记集中管理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区于2003年4月1日下发了《关于全区城区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办理的通知》,迈出了全区婚姻登记集中办理的第一步,并顺利完成了相关证件、印章和档案的移交工作。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2003年10月1日,我区又下发了《关于全区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办理的通知》,明确***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全区唯一的婚姻登记机关,各苏木镇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婚姻登记工作的集中办理,为依法登记,规范管理营造了较好的软环境,但操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如没有及时办理身份证的婚姻当事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婚姻登记工作,影响了登记处的声誉,也给婚姻当事人带来了诸多不便。为解决这个矛盾,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及时联合下发了《关于为办理婚姻登记出具户籍证明的通知》,各公安派出所从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6月31日期间,为婚姻当事人出具粘贴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代替身份证,作为婚姻登记的归档要件,有效解决了因不能及时办理身份证而耽搁婚姻登记的问题。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之初,一部分人对此不理解。为此,我们协同新闻单位对新《婚姻登记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发宣传材料2万份,送发到街道乡镇,争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婚姻登记当事人,我们也不厌其烦地给予细致讲解,让他们感受婚姻制度改革后,办理婚姻登记的方便快捷,并通过他们向广大群众实现再宣传。此外,我们还举办了宣传新《条例》“百合相伴”中秋晚会。通过我们的努力,新《条例》的实施得到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广泛拥护。
二、扩建婚姻登记大厅,改善婚姻登记环境
婚姻登记的集中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的大幅度增长,对婚姻登记场所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仅146平方米的婚姻登记场所,改造工程势在必行。在局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多次恳请局属服务大楼协调扩大办公场所,使办公场所由原来的146平方米,扩大到现在的280平方米。同时,召开职工大会筹资20万元,对整个登记大厅进行全面的改造和装修。施工期间,全体职工一方面坚持照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一方面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能自己干的就自己干,能求人帮忙的就求人帮忙,大家起早贪晚,不计得失,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3万余元。扩容和装修后的登记大厅宽敞明亮,充满了和顺吉庆的气氛。登记大厅设有咨询审核处、结婚登记处、离婚登记处和涉外婚姻登记室;服务大厅设有摄像室、颁证厅、婚姻用品销售专柜及档案室、财务室等。整个大厅环境整洁优美,服务设施完备,可接纳十几对当事人同时办理登记事宜。
三、加强登记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执法水平
目前,我区婚姻登记管理处共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人,均参加过婚姻登记工作培训,具有较深的文化功底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建设专业化婚姻登记队伍
为保证工作人员能汲取更多的业务知识,单位统一订购了《婚姻登记管理资料汇编》、《婚姻登记条例释义》、《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婚姻与家庭》等书报。同时,我们还坚持每周两次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交流学习体会,借以提高工作能力。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们主动派人参加了民政部举办的培训班,并及时把培训内容向工作人员进行传达,对相关的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和测试,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
2、建设规范化婚姻登记管理体制
我们首先制定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用制度来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行,要求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其次,建立健全了婚姻登记业务各项规范、办事指南、工作制度、奖惩制度等,并制定了图板,实行政务公开,杜绝了违法登记。第三,建立了行政执法、婚姻服务信息反馈卡制度,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能够及时了解,畅通了监督渠道。
3、加强管理,建设标准化婚姻登记档案
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填写的各种表册以及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我们都做详实的审核。做到归档材料齐备、准确,档案做到装订规范,分类合理。档案保管做到专人专室,统一使用暗藏式轨道档案柜。对乡镇、街道移交档案清查及时,交接过程中无遗失现象发生。为“在线登记”和网络化管理做出了充分准备。此外,我们还购置了复印机、传真机、数码像机、打印机和四台微机,使归档材实现了标准化,也为档案的微机录入和信息化管理创造了条件,同时加快了自动化办公进程。
四、推行服务公开,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开展婚姻登记服务,这不仅方便了婚姻登记当事人,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1、设立咨询审核处,实行无假日办公
我们把婚姻咨询当作联系婚姻当事人的纽带,当事人通过询问,就明了婚姻登记的整个程序,从材料审核到填表、签字、颁证,一气呵成,全过程只需10分钟左右。我们实行了无假日办公,周六、周日和中午时间不休息,当事人随来随办,有时加班到晚上7、8点钟。
2、增设颁证仪式,赋予婚姻神圣和庄严
“迎您进来是情侣,送您出去是夫妻”,这是我们对新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庄严嘱托和良好祝愿。新人步入仪式厅领取结婚证书的一瞬间,责任意识油然而生,他们既感到了婚姻的神圣和庄严,同时也受到了新生活、新风尚的教育与熏陶。
3、坚持照章办事,严格依法登记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办事,对群众不理解的事情尽量耐心解释,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理要求,坚决予以遏制,杜绝了“权力登记”、“人情登记”,无一例违法登记的事件发生。集中登记以来,群众反映较突出的问题是户口婚姻状况登记与婚姻现状不符的情况。这种情况按《条例》要求,应不予登记。在情理上,我们也了解婚姻当事人只是没有因婚姻状况的变动而及时更改户口底页。但在法理上,我们必须做耐心的解释说明,要求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更改婚姻状况摘自《我要公文网》(www.51gongwen.com),然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回顾我区婚姻登记的集中管理的实践,我们感到,我区的婚姻登记工作真正体现了婚姻登记事权和人权的统一,提高了执法水平,保证了登记质量,有效地遏制了搭车收费,减轻了群众负担,方便了婚姻登记当事人。我们用全新的环境,全新的理念,全新的服务手段在便民、利民的文章中写下了精彩的一页。我们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扎实勤奋的工作推进全区婚姻登记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