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后续阶段
后续阶段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的过程,主要包括:
(1)保税加工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申请核销的手续。
(2)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监管期满,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并办妥有关手续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3)暂准进境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暂准进境规定期限内,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长暂准进境期限到期前,办理复运出境手续或正式进口手续,然后申请办理销案手续;暂准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暂准出境规定期限内,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长暂准出境期限到期前,办理复运进境手续或正式出口手续,然后申请办理销案手续。
(4)其他进出境货物中的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外包进口货物、出料加工货物、修理货物、部分租赁货物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销案手续。
三、电子报关及电子通关系统
(一).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以下简称《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海关法》规定:“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这一规定确定了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使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返回的表示接受申报的信息后,凭以打印向海关提交的纸质报关单,并准备必需的随附单证。
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允许先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电子数据事后补报。在向未使用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业的海关申报时,可以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在特定条件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使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向海关申报,保存纸质报关单证。
(二)电子通关系统
我国海关已经在进出境货物通关作业中全面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化管理,成功地开发运用了多个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H883/EDI通关系统是中国海关报关自动化系统的简称,是我国海关利用计算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征税、统计三大海关业务一体化管理的综合性信息利用项目。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对H883/EDI通关系统的全面更新换代项目。
H2000通关系统在集中式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海关信息作业平台,不但提高了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而且使进出口企业真正享受到简化报关手续的便利。进出口企业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特定减免税证明申领、进出境报关等各种海关手续。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又称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简称电子口岸,是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将与进出口贸易管理有关的政府机关分别管理的进出口业务信息电子底账数据集中存放在公共数据中心,为管理部门提供跨部门、。跨行业联网数据核查,为企业提供网上办理各种进出口业务的国家信息系统。
电子口岸系统和H2000通关系统连接起来,构成了覆盖全国的进出口贸易服务和管理的信息网络系统。进出口企业在其办公室就可以上网向海关及其他有关国家管理机关办理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各种手续,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海关及其他有关国家管理机关也能在网上对进出口贸易进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