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海关的企业申报从新方AEO企业进口货物时,在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处必须填注统一的新方出口AEO企业编码,才能享受进口监管环节的通关便利措施。填注方式为:“AEO(英文半角大写)”+“<” +“SG”+“12位AEO企业编码”+“>”),如新方AEO企业编码为123456789012,则填注:“AEO”。
(二)广州海关AEO企业的货物出口到新加坡时,必须向新加坡进口企业提供自己的企业管理类别(AA类)和在中国海关的10位海关注册编码,并由新加坡进口企业在向新加坡海关进口申报时录入相关报关系统,才能享受到新加坡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措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