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22条”)近日出台。在日前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这旨在解决教育领域本身对于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性政策。
【具体分析】
2010年7月颁布的我国《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很显然,出台“22条”,是对《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落实。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规划纲要》所提到的相关举措,并非新要求,而是“依法落实”,无论是《教育规划纲要》,还是“22条”,提到清理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性政策,都是对原有法律法规的重申而已。
这就令“22条”的执行情况充满“变数”。从法律执行来说,如果教育领域本身存在对民办教育的歧视,应该启动相应问责,可问责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