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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才资源,开封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属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公安文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属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派遣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文职人员80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详见《开封市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文职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开封市户籍(含所辖县区);
(四)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下(1985年12月7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要求: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六)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正在部队服现役的;
7、有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安文职人员的其它情形。http://www.reader8.com/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2日至14日(每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梁北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咨询:联系人:韩松0378-3666323
沈佳学0378-3666664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8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同底版)。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录取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准报考。
5、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2)报名时填写《2010年开封市公安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60元和信息采集费12元。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调剂
如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聘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职位计划聘用人数相应核减,直至达到3:1比例。核减出来的计划数全部调剂到110联动岗位,调剂后的相应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开封市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根据调剂情况及时发布调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