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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公告(1)

2010-12-19 
江西省吉安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20日,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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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0]76号)和《关于开展省(市)直属机关面向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竞争性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0]8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决定开展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一)面向全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1.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

  2.市委讲师团副团长1名;

  3.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

  4.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

  5.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1名;

  6.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7.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1名;

  8.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副主任1名;

  9.市国有企业资产运营公司副总经理1名;

  10.市农业局总经济师1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1.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2.团市委副书记1名;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

  4.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

  5.市中心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6.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院长1名;

  7.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1名;

  8.市科技情报所所长1名。

  (三)面向全市县(市、区)长助理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4名。

  二、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公开选拔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国家正式干部,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分别具备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以下资格:

  (一)面向全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公开选拔职位

  1.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下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任现职工作满2年且任正科级满3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下同);曾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岗位连续任职满3年的其他干部(党政正职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

  现任副县级以上干部符合各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均可以报考。

  1、市委党校副校长:

  ①50周岁以下;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有2年以上理论教育或学校管理工作经历;

  ④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

  ⑤中共正式党员。

  2、团市委副书记:

  ①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

  ④中共正式党员。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①50周岁以下;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法官、检察官资格;

  ④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

  ⑤中共党员。

  4、市中心人民医院副院长:

  ①50周岁以下;

  ②第一学历大学专科以上医学类专业;

  ③具有从事卫生临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④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⑤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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