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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范文:环保局局长2010年终个人述职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0]76号)和《关于开展省(市)直属机关面向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竞争性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0]8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决定开展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读书人整理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一)面向全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1.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
2.市委讲师团副团长1名;
3.市商务局副局长1名;
4.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
5.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1名;
6.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7.市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1名;
8.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副主任1名;
9.市国有企业资产运营公司副总经理1名;
10.市农业局总经济师1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1.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2.团市委副书记1名;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
4.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1名;
5.市中心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6.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院长1名;
7.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1名;
8.市科技情报所所长1名。
(三)面向全市县(市、区)长助理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及名额:
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4名。
二、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
参加公开选拔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国家正式干部,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分别具备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以下资格:
(一)面向全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公开选拔职位
1.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下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任现职工作满2年且任正科级满3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下同);曾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岗位连续任职满3年的其他干部(党政正职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
现任副县级以上干部符合各职位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均可以报考。
1、市委党校副校长:
①50周岁以下;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有2年以上理论教育或学校管理工作经历;
④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
⑤中共正式党员。
2、团市委副书记:
①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
④中共正式党员。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
①50周岁以下;
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③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法官、检察官资格;
④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
⑤中共党员。
4、市中心人民医院副院长:
①50周岁以下;
②第一学历大学专科以上医学类专业;
③具有从事卫生临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④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⑤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