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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1、县政府信息中心1个(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专业);
2、县行政服务中心1个(计算机相关专业);
3、县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城市规划专业);
4、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财政或会计相关专业);
5、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林学专业);
6、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7、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园艺专业);
8、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土地、矿产、测绘相关专业);
9、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统计学专业);
10、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1个(环境工程或化学分析专业);
11、县文广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编导或中文专业1个,图书情报或计算机专业1个)。
三、招聘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
1、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按照《星子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办法》要求,考生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原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现场资格确认。已婚人员须出具当地县级人口计生委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外县籍报名人员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至9月17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江西省星子县人力资源市场(0792-2663398);
3、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严格审查,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一经查出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
(三)考察
1、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依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为考察对象。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若经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经调查无实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预聘资格。
(六)聘用和管理
办理录用手续后,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见习期为1年,月工资按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执行。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延期转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应聘录用后五年内不能离岗、调动。
五、其他
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设立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0792-2666121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792-2663398
本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