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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民检中心)是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下属新成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检测工作,从事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省民检中心需招聘4名中、初级技术人员,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过任何行政、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5、全省民爆系统从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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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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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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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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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质量管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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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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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职称;
2、从事民爆器材(含人工影响天气燃爆器材)质量管理和性能检测工作10年以上;
3、年龄46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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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机械工程
化学工程
安全工程
工程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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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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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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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会计师职称;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
4、年龄36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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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学
会计学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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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
理化分析
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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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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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2、从事民爆器材(含人工影响天气燃爆器材)理化分析工作10年以上,具有国防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
3、年龄46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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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
分析化学
化学工艺
化轻工
应用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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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性能检测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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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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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从事过民爆器材(工业雷管、工业炸药)性能检测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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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计量测量
安全工程
工业设计
工业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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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招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1、招聘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8月10日。
2、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8月9-10日9:00-17:00。
3、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江西钢丝厂内),联系电话:0790-6333215,联系人:熊家学。
4、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的职称证、资格证和成果证明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包含个人简历的自荐书(800字以内)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取消,采取考核办法招聘。
1、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8月14日上午8:00—10:30;
考试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江西省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江西钢丝厂内);
考试内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及检测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
入围名单的确定:根据专业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及水平;
面试方式:现场答辩;
面试时间:8月14日下午14:30—18:00;
面试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江西民用爆炸物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着重考核拟聘用人员在德、能、勤、绩方面的现实表现。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并公示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式调入后享受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江西省民爆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