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类别: 08cpa东奥税法强化班李文讲义1-14章 rar压缩文件/word文档 资料下载: 点击这里下载
《税法》复习方法
200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合格率全国为11%点多,北京为13%点多,和2006年、2005年状况略有不同,2005年和2006年北京的合格率为20%左右,只有在02年、03年、04年这三年北京的合格率在13%和12%左右,连续在05、06两年北京地区的合格率达到了20%以上,所以2007年《税法》考试的合格率为13%点多,是不是试题难度比较大呢?当我们分析完考试试题以后,发现难度并没有提高,但是题量比较大,综合性比较强,再加上其他的因素,所以合格率降为11%左右,北京地区的合格率降为13%点多,《税法》考试的合格率从我个人来看认为应在15%左右,这个比率是比较合适的。超过20%以上会有所调整,连续低于12%也会有所调整。因此根据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2008年《税法》考试的合格率应该在15%左右。这就要求广大学员对形势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从难、从严来要求自己,制定好自己的学习计划,安排好时间,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样才能够提高学习效率,考出优良的成绩来。今年《税法》教材的变动主要在两税合一的内容上,其他章节政策有所补充,但整个体系没有大的变动。因此2008年的教材是一个过渡性质的,因为所得税的计算需要一些具体的规定来支撑。
《税法》的学习方法:《税法》是一门很灵活的科目,并不需要死记硬背,如何入手进行学习呢,
首先应该通读教材,通读是有选择性的,在我们讲课时会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本掌握,第二个层次是熟悉掌握,因为不管是税法的考试也好,或是其他几科,都是考一个熟悉程度,并不是会与不会,关键是你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所以一定要通读教材,凡是在我们讲解时要求教材必看的地方一定得看。对重点章节要精读,《税法》有若干法规,每一条法规都有一个前提、一个基础,我们在复习时不能忽略这种前提条件的存在。在经济生活中,是不能缺少资金和物资的,任何经济活动是围绕这两样来进行的,从产业上来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也可以分成制造企业,在成立初始要募集和注册资金,这就涉及到印花税,按照实收资本两项合计的万分之五计算贴花,有了资金之后,应该购置原材料、招聘员工、购买机器设备、要安置机器设备的场地、所有货物要有一个车辆来运送。有的就得交纳土地使用税,有车辆就得交车船税,有厂房、办公楼、仓库等,就涉及到房产权,招聘的员工应支付报酬,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这就涉及个人所得税。购置设备的支付价款里含有增值税,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购置的原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费等税金是可以抵扣的,价税可以分开,所以在购入材料时也要考虑增值税,企业有了场地、设备、场房、土地、员工,再进行加工的活动,将原材料变成产成品,产成品入库以后,只要出库就会涉及税金,产成品通过销售环节,实现销售后要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购置原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金间接得到增值部分的征税。收入实现了,就要偿还银行借款,向财政部门交纳所得税,或是资金再回笼投入生产,或是一部分用于积累,一部分继续投入,这是企业一个完整的循环过程。
学习《税法》,主要是了解这个过程,每一个经济业务是怎样操作的,《税法》就能掌握,不仅《税法》能掌握,其他四科也是以《税法》为基础的,只是视角不同。比如有的考生对打包债权不熟练,在记忆打包债权税收政策,是不是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只要把打包债权的意思理解了,运作的过程也理解了,那么《税法》这门课程也就掌握了。所说打包债权,无非是公司有若干不良债权,有些可能重组,重组无望的则把三、五个债权打成一包,到拍卖会上拍卖,假如是abc三个债权,应该有一个账面价值,有个拍卖的底价,如某企业以2000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通过司法、行政手段主张债权,最后收回账面价值3000万元,等于赚了1000万元,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这一项弄懂了,对《税法》就算是理解得很深刻了。
第二,凡是我所说的重点和要点,考生要仔细、认真地看,不能似是而非,所以在学习教材的过程中,一定要把书本知识看懂了,其实每章内容不会超出五个核心内容,如增值税15至20分,2至3道计算题,只要把增值税的内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算、出口退税等这些问题掌握了,这一章主要的分值就能得到。
第三,要做一些练习题,这是有规律可循的。不能在学习完一章后马上就去做计算题,而应该先做与本章的重点内容相关的大量的客观题,因为客观题能使你对法律条文逐文逐字的理解好。在选择题四个选项里,一般有两个最接近答案,这两项有时候就差一两个字,如果模棱两可的话,这道题就有可能失分。客观题做多了,概念也就熟了,再来做计算题。
另外,做题时要讲效率,要注意时间。
第四,应该做一做历年试题,适应一下考题的问法。
第一次参加注册会计师的学员可以按照上面的步骤去复习,对于曾经参加过考试而没能通过的学员来说,应该说还是有一个很好的起点,之前没能通过说明在基本概念上还没有熟悉掌握,在通读教材上可以少花一点时间,而应把重点放在讲课老师所讲每一章的要点上,每一章的要点法规要一定要搞懂,最后再去做练习题,通过练习带动对这些重要考点的复习,两者互动。
第一章 税法概论
一般来说此章就只占1~2分。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重点掌握)
第二节 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了解)
第三节 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了解)
第四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重点掌握)
第五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了解)
第六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重点掌握)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1.税法与税收之间的关系(考查判断题)
税收是一种分配工具,国家凭借政权,强制无偿的从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手中取得一部分社会产品,目的是满足国家行使及职能的需要。税收的本质是分配关系,由于国家强制无偿取得一部分社会产品,因此就改变了原来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从税收产生那一天起,就伴随着税法的产生,税法是协调税收分配活动中征纳双方权力义务的法律规范。税法就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的法律关系
任何法律都是由三方面构成,权力的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重点要抓住权力的主体,在税法上是双主体,代表国家征税的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而代表国家征税的包括国家税务机关、财政部门、海关,纳税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第二个考点,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并没有带来权利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第三个考点是我国对纳税人的规范是采用属地兼